希臘哲學家愛比克泰德曾經寫道:“困擾我們的不是事物本身,而是我們對於事物的想法。”我們說一個人的所有行為,無一不由大腦支配,且都由框架所決定。那麼,大腦又是靠什麼來向人體發出信號?是什麼讓我們既定的框架在瞬間發生作用,指揮具體行動的?

答案要從個體內心深處對客觀世界的需求來尋找。設想如下場景:

一個家庭主婦坐在觀眾席上聽一位知名音樂家演奏,表演整整持續了六個小時——她在家裏為客人準備一鍋湯也用了六個小時。

她的自發思維產生了:“我做了些什麼?我應該像他那樣演奏六個小時,而不是去做湯!”

那位音樂家在表演了六個小時後這樣想:“我應該像偉大的音樂家那樣在卡內基音樂廳演出,他隻需要表演三小時。”

而在卡內基音樂廳演奏的音樂家想:“我恨演出,我應該去享受生活。”

心理學家馬斯洛把人類需求看成是一個金字塔式、有等級層次的階梯,這個階梯是由低級向高級不斷發展的:

生存的需要。這是人類維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包括饑、渴、衣、住、性等方麵的要求。如果這些需要得不到滿足,人類的生存就麵臨嚴重威脅。

安全的需要。這是人類要求保障自身安全、擺脫失業、喪失財產威脅、避免職業病的侵襲、遠離嚴酷的監督等方麵的需要。

愛的需要。愛的需要包括兩個方麵:一是友愛的需要,即與人關係融洽或保持友誼和忠誠,希望得到愛;二是歸屬的需要,即希望歸屬於一個群體,成為群體中的一員,相互關心照顧。

尊重的需要。個體希望有穩定的社會地位,個人的能力和成就得到社會承認,在社會生活中有地位、有威信,能勝任工作、獨立自主,受到別人的尊重、信賴和高度評價。

自我實現的需要。這是最高層次的需要,是指實現個人理想、抱負,最大程度發揮個人的能力,完成與自己的能力相稱的一切事情的需要。

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論理論,生存、安全和愛的需要屬於低級需要,可以通過改善外部條件得到滿足。而尊重和自我實現的需要則是高級需要,必須通過內部因素才能滿足,而且一個人對尊重和自我實現的需要是無止境的。

一般來說,某一層次的需要相對滿足了,就會向高一層次發展,追求更高一層次的需要就成為驅使行為的動力。相應的,獲得基本滿足的需要就不再是一股激勵力量。同一時期,一個人可能有幾種需要,但每一時期總有一種需要占支配地位,對行為起決定作用。任何一種需要都不會因為有了更高層次的需要而消失。各層次的需要相互依賴和重疊,高層次的需要發展後,低層次的需要仍然存在,隻是對行為影響的程度大大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