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別千分之八,又是百分之一的了,我給你百分之五的股份,就這麼定了,”慕容小天直截了當的回答。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既然你讓人家全盤負責,也要表現出應有的誠意不是?
“百,百分之五?真,真的?”小妖有點思緒淩亂了。
按照拍賣行的規矩,玩家的任何物品拍賣成功,拍賣行都要抽取百分之十到十五的傭金,一場拍賣會下來,一千萬的交易量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就算是按照最低的傭金算,拍賣行也能抽取百分之十的傭金,那就是一百萬,把所有拍賣行工作人員的酬勞,包括宣傳開銷等成本去掉,起碼也會有七,八十萬的進賬,百分之五的股份,那就是四萬塊左右的收入。
他娘的不要多,一個月舉辦上兩三次像樣的拍賣會,那就是十幾萬的收入。
小妖,他能不激動嗎?
“當然是真的,不然,我叫你來幹嘛?現在你就跟我去市政中心申請掛牌,然後我和你之間,就有關合作內容,也簽一份條款契約,我這人做事,喜歡按規矩來,從不會玩虛的,更不會做那隻有口頭承諾,虛無縹緲的事情。”
當然,慕容小天這是在給小妖吃定心丸。
拍賣行的產業可是他慕容小天的,即便是拍賣行掛牌對外的掛牌人是他小妖,也無法改變這個事實。
如果不給小妖簽一份契約,一切都是空談,別說是百分之五的股份,就算是百分之十,慕容小天想要變卦,那就是隨時隨地的事情。
何況,如果不簽這份契約,以小妖的精明,恐怕也不敢給他做事。
娘的,碰上黑心老板,那就真的成了被別人賣了,還幫別人數錢。
“謝謝,謝謝賊大哥的關照和信任,小妖一定會把拍賣行打理的紅紅火火,絕不會給賊大哥丟臉。”
小妖的眼神,這回是真的透出發自內心的尊重和感激了。
當然,這是慕容小天用誠信和真心換來的。
世界上的大多事情就是這樣,想要回報,你就得付出,隻有付出和回報對等,才能達到良性循環的平衡。
兩人到市政中心把事情辦妥,重新回到倉橋下8號,接著,便簽署了一份合作契約,直到這時候,慕容小天才“嘩啦嘩啦!”,將從‘翼空之地’獲得的那些裝備,以及適量的物品拿了出來。
多餘的裝備武器,自然是統統賣掉,可物品,隻能是有選擇的,同一類數量多的才能拿出來賣,原則是,每一種物品,在他的‘終極倉庫’裏麵必須要有。
《命運》的經驗告訴他,任何物品都有它自身的作用,尤其是未知屬性的,說不定什麼時候就用的上,到了那個時候你才想到後悔,就來不及了,哭死都沒用。
當然,那塊‘建幫令’,鐵定是要賣的。
在行會沒有申請掛牌之前,慕容小天同樣不敢把這些東西拿出來,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嘛,萬一這小妖突然把這‘建幫令’收進他自己的包裹裏,你能怎麼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