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小別勝新婚,我和狐媚子一別數月,這一次纏綿堪稱是久旱逢甘霖!

彼此都在不停的向對方索取,敏銳的地帶一觸即發,讓人直接欲罷不能……

當一切翻江倒海歸於平靜之後,狐媚子伏在我的肩膀上抽煙。手指不停劃過我肩膀後的紋身。

"你身上這個是什麼?感覺好奇怪。"狐媚子不停的摩挲著,傷疤的凸起構成了一個圖形。

"這是割肉紋身,一個毒梟家族的標記。"我平靜的說了句,心裏滿滿都是無奈。

"怎麼會這樣?現在還疼嗎?"狐媚子心疼的看著我,我笑著搖了搖頭。

"不疼了,隻是沒辦法改變。帶著這個標記早晚都是個麻煩。"

"可以用其他的紋身圖案蓋住,做得好就看不出來的。"

"嗯,以後再說吧。"

我知道狐媚子是好心。隻是我最反感紋身,因為那就像是在身上打了一個不入流的標簽。

真正上流的人是不會用紋身來突顯自己的個性,更不會用紋身來彰顯時尚,反而隻有那些混混才用紋身來彰顯自己的社會範。

沒有混過社會的人對紋身有一種本能的恐懼,因為紋身的人大多數是地痞流氓和混混,普通人誰都不願意去招惹混混,更不願意給自己找麻煩……

可偏偏就是這種排斥和恐懼的心理作祟,從而給了很多年輕人一種錯覺,認為有紋身是一件很酷而且沒人敢惹的錯覺!

視角不同得到的結論也會不同,但凡有這種錯覺的年輕人大多數都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說白了他們並沒有接觸過真正的社會。

其實很多年輕人根本不知道地痞流氓和混混害怕什麼,他們害怕的並不是擁有紋身的''同類'',他們反而會對擁有紋身的同類肆無忌憚!

站在社會人的角度來看,擁有紋身隻是一種標簽,一種混跡社會和刀口舔血討生活的標簽。並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東西。

更多時候真正的社會人碰到社會人''同類'',往往會用社會人的手段來解決事情,拳頭則是最常見的手段之一。

以前二叔常說年輕人可以犯很多錯誤,但並不是每一種錯誤都有可以挽回的餘地,比如賭博毒品和紋身……

一覺睡到下午三點,狐媚子幫我準備了一些外賣,這種感覺很奇妙,不得不說身邊有個女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樣!

虎賁那些大老粗誰也不會想到準備這個,男人和女人的區別就在這裏,心細是女人與生俱來的優勢。

"吃飯吧,大兵剛才過來找你,我沒讓他打擾你。"

"快點把大兵叫過來,我有事找他。"我焦急的說了句,我知道他給我帶回來了消息!

轉眼大兵來到休息室,一進門我就看到他通紅的眼睛。估計是熬夜沒有休息好。

"怎麼樣了?你休息的好嗎?"我主動關心一句,細節處才能體現出感情。

"我沒事,我打聽到太子龍的一些消息,在那邊幾乎沒人不認識他。"

"說來聽聽,他是個怎麼樣的人?"我摸出一支香煙丟過去,大兵慢吞吞的點燃了香煙。

"太子龍在當地威信很高,各種頭銜一大堆,完全不像是江湖中的人,手下人都很聽他的。"

"有意思,你見過他嗎?"我好奇的問了句,大兵搖了搖頭。

"沒有,聽說他從不在娛樂場所露麵。其他的消息都是一些傳聞和故事,不能確定真假。"

"行,大兵你先去休息。辛苦你了!"

"我肚子餓了,能一起吃飯嗎?"大兵指了指桌子上的外賣,我立刻爽快的點頭。

"當然!來來來,正愁著沒人陪我吃飯呢!"

我和大兵一邊吃一邊聊,他說了些傳聞和故事,聽起來很是玄乎。不過我對太子龍這個人有了一個大體的了解。

這個人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人,他並不直接參與社會生意,他更像是一個保護傘一樣的存在,手下遍布眾多。

這樣一比較陳龍象真的要弱勢很多,不過他們能夠成為對手說明誰都不會太差勁,隻是這趟渾水進去容易出來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