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並不是。

林見秋將手裏的報告單遞給了高警官。

“是倪春雨之前檢查的

結果?”

高警官低頭看了一眼,正想說他們之前就在醫院那裏看過了,但在看到第二眼的時候,他就把那些話咽了回去。

“第二人民醫院……”

報告單頁腳的醫院名稱是這樣標的。

但他們此刻所在的,是第一人民醫院。

而且報告單上的日期是在十多天以前,從醫生的診斷報告來看,那已經不是倪春雨第一次就診了。

甚至不是她就診的第一家醫院。

換句話說,倪春雨早就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了。

換到第一人民醫院之後,檢查出來依然是同樣的結果。

她實際上根本不需要再做第二次複診,那早已經是板上釘釘的結論了。

在第一次發現“密室”的時候,倪春雨就曾被懷疑過自導自演。

因為無論是案發現場還是她的幾處傷口,都太過“幹淨”了,李澄心一個醉酒到神誌不清的人,理論上是不太可能造成那樣平整的傷口的。

等倪春雨被檢查了傷口,確定不是自己可以造成的,她的嫌疑一度被摘除。

直到後來,“密室”不成立、發現微型攝像頭、案發現場遇到逃跑的黑衣男人、李澄心指縫裏沒有血汙、被下藥意識不清晰手不穩、倪春雨手指裏有黑衣男人的皮屑組織……

重重線索和證據堆疊下來,嫌疑便被徹底轉移到了那個黑衣人身上。

倪春雨因為受害人的身份、自身的求生欲,以及下次複診的約定,也沒有再進入懷疑名單。

若將她也一並列入懷疑名單,那結果無疑是有些匪夷所思的。

什麼人會願意損失一根手指、拿自己的性命作為代價,隻為去陷害某一個人呢?

她跟李澄心的恩怨理應遠沒有到這樣的地步。

但如果她早就知道自己必死無疑呢?

她自己未必會主動策劃出那樣的計劃來,但如果另外有人拿出能讓她心動的報酬,一條遲早要逝去的性命拿來做賭注,似乎也沒什麼不可以。

而掙紮、旺盛的求生欲也可歸於本能。

在真正麵臨死亡的時候,沒有人能保持冷靜。

更何況倪春雨本來也不是真正不畏死亡的人,否則也不會輾轉各處去做多次檢查,而是安心在家等死了。

結果看起來極為荒謬,但在現有的線索和證據之下,卻最接近現實。

高警官也覺得不可思議:“她這麼做,能得到什麼?她沒有孩子,跟父母關係不好,也沒有什麼要好的朋友,難道是想報仇?”

若是如此,豈不是整棟公寓樓的人都要遭一遍同樣的罪過?

鄰居裏麵跟她有過直接矛盾的就不少,李澄心絕對排不上前列。

林見秋答道:“錢。”

高警官:“但是人都死了,要錢有什麼用?”

林見秋:“呂文宇很缺錢。”

高警官與他對視了片刻,確定林見秋並不是在開玩笑。

“呂文宇公司破產、找小三回家、跟她鬧離婚。”高警官一樁樁地列下來,“如果呂文宇知道這個事情,他不會躲在這兒守凶手。”

呂文宇毫不知情,不存在共同謀劃的可能性。

倪春雨毫無疑問是個虛榮的女人,倘若呂文宇有錢,她或許捏著鼻子忍了,但呂文宇公司破產,再三出軌,她早就沒有了炫耀的資本。

按照常理來說,倪春雨不可能再對呂文宇有什麼感情,而應隻想將他踢得遠遠的才對。

不離婚很大程度上也應該是防止被分走她以前收到的奢侈品和房子。

林見秋反問道:“她沒有孩子、沒有朋友、與父母幾乎不來往、工作沒有提升空間、沒有錢,那她還有什麼?”

高警官頓了頓:“……呂文宇。”

倪春雨自從考上大學之後,就再也沒有回過老家,十多年來與父母的聯係屈指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