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8章:圓桌會議(Ⅲ)(1 / 2)

“某位包稅商獨享一省征稅權,沒有同行跟他競爭,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製定沒有上限的稅率,除了承諾上繳政府的一小部分稅款,剩下全是自己的,在壟斷特權的刺激下,包稅商當然有動力招募傭兵組建武裝稅警,用暴力手段壓榨轄區內的居民,迫使納稅人交出最後一枚銅板!”

克洛德主教慷慨陳詞,痛斥時弊。

“設想一下,如果政府取消包稅壟斷權,將一個省區的包稅權授予多家包稅公司,允許人們自願選擇向某家包稅公司繳納稅款,從而挑起包稅行業的競爭,迫使他們降低稅率以吸引更多人前來納稅,這樣的製度改革無疑會減輕人們的稅賦,增加財政收入,為什麼對麵諸位改革派賢達不曾提出來呢?”克洛德主教冷冷一笑,“你們是真的沒想到,還是假裝不存在這樣一個選項!”

羅蘭又忍不住想為克洛德鼓掌。這位主教大人豈止是教廷的“首席經濟學家”,簡直是特麼的天才啊!

由於專業取向,羅蘭穿越前在大學校園裏就對古今中外的包稅製度很感興趣,在導師的指導下閱讀了大量相關資料,其中不乏頂級國際期刊發表的論文。穿越到瓦雷斯世界後,有機會在遠東實踐自己的國民經濟理論,羅蘭越發感受到“紙上得來終覺淺”,“包稅製”遠不像大眾以為的那麼簡單。

包稅製度既有壞的一麵,也有好的一麵。當一國中央政府權力薄弱,無法有效地對基層進行統治,或者出於民主偏好不願建立一個強大的集權政府,那麼政府主導的稅收業務必定效率低下;反之,將稅收業務外包給私人機構——無論你叫它做“包稅製”抑或“政府購買社會服務”都是一回事——效率反而更高。

然而效率總是有代價的,包稅製的高效需以民眾承受盤剝為代價,民眾被壓榨到極限就要起來造反,最終卻由政府承擔“造反”的後果。由此來看,傳統包稅製度顯然是有缺陷的,包稅權其實類似“期權”,承擔有限的義務,收益卻沒有上限,這一事實蘊含著極大的不公平,有必要加以改革。

克洛德主教針對包稅製提出的改革策略,倒是正合羅蘭的心意:政府取消包稅商的壟斷權,引入市場競爭,允許多家包稅機構承攬同一地區的稅務,自行製定稅率。納稅人出於理性,必然選擇向稅率更低的包稅機構納稅。在充分競爭的環境下,同一地區的各個包稅機構不得不降低稅率,從而爭取更多客戶,以期薄利多銷。根據市場供需理論不難分析出均衡狀態下的稅率將被壓縮到最低限度,結果就是納稅人的負擔減輕了,國家財政收入增加了,而包稅商則失去壟斷權,無法像現在這樣坐享超額利潤,隻能按照市場規律賺自己應得的那份錢。這會使包稅商的收入受損,但是也會減少他們承受的罵名和道德壓力。

羅蘭期待克洛德主教的話題引發更深入的討論,可惜讓他失望了,在座的改革派與保守派人士都對改良包稅製興趣不大,克洛德本人也隻把這個“腦洞”當做引子,很快就轉移了火力,痛斥“重商主義”與“壟斷特權”這對孿生兄弟給國家帶來的巨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