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得罪不起(1 / 2)

來到警局之後,蕭易就被方臉警察帶到了審訊室,按照他們所謂的辦案程序,蕭易這個嫌疑犯必須得接受審訊筆錄。

有人說過,審訊是一門特殊的學問,是警員與犯罪嫌疑人之間的一場交鋒。

在審訊期間,犯罪嫌疑人雖然被限製了自由,但有罪的供述,無罪的辯解,仍充滿一定的“火藥味”。辦案警員要在法定的時間內,獲取犯罪嫌疑人真實的口供,收集充分確鑿的證據,深挖犯罪,擴大戰果,完成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的法定程序,其間自然也少不了一番勾心鬥角。而這警員對犯罪嫌疑人審訊時的暗戰交鋒,確實也可以不誇張的稱為另一個戰場了。

而在這個戰場上,如果不出什麼意外的話,獲得最終勝利的一方,通常是屢屢成功破案的警察同誌了。

在審訊室的白牆上,顯眼的油漆著八個熟悉的紅漆大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盡管這八個字,現在已經漸漸的演變成了“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的說法,但在全國的所有大大小小的警察局,公安局,派出所之中,還是依舊高高掛著這樣血紅刺眼的八個大字。

對於蕭易而言,殺死那兩名大漢事情,倒是沒有什麼抗拒的必要。

在審訊警員那繁瑣的詢問與審訊下,蕭易把慕容雪被唐堅雄兩兄弟綁架,和讓阿鬼邀戰助拳,要挾自己,以及後來自己如果出手殺人的事情經過,一一清楚明白的跟審訊警員說了起來。

按照蕭易自己的理解,自己的行為完全可以辯解為自衛傷人的正當防衛。然而警方卻一直死死y定蕭易是屬於防衛過當,認定蕭易的防衛已經超過了必要限度,並造成了重大損害,應當要負一定的刑事責任。

總而言之,按審訊員言下之意,蕭易這個犯罪嫌疑人必須要拘留在警局一段時間,等待最終的判決。

“竟然還沒有作出判決,那我為什麼還要被你們拘留?”

蕭易漠然的問道,麵不改色心不跳,依舊是顯得那麼的氣定神閑。

那個負責審訊的警員聞言微微冷笑了一聲,不急不緩的拿起桌上的口供筆錄,照本宣科的指出了蕭易的犯罪行為。

“依照我國現行《刑法》第條第N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蕭易微微笑了笑,說道:“你好像沒有讀完吧,阿ir?”

正如蕭易所想,那個審訊警員並沒有把那一項條款全部讀完。在那一條款後麵,還有那麼一些補充,“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Jin、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