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離開告訴,順著山道向上攀爬,不久就到達了通報中的案發地點。
車載導航早已經失效,前幾個案發現場都是通過早早圍起來的警戒線才得以找到,這次沒有打前站的,隻能憑借報案人所描述的位置去找,又是大半夜,本來葉琳都已經做好心理準備可能會混上幾個小時都沒找到了,結果沒想到剛剛上山,案發現場就直接出現在了她們麵前。
不是因為現場多麼誇張,而是因為隨處可見的站崗士兵。
“這幾個意思?”中年警察緊張地看著道路兩邊持槍警戒的士兵,腦子有點發懵,“不說是凶殺案麼,難道跟軍方扯上關係了?”
葉琳的神經也有點繃緊。
靈獸暴動之後,軍方的權力和威望已經達到了頂峰,再說警察跟當兵的就像是天生的冤家,總有些不對付,尤其是牽涉到軍方的刑事案件,那幾乎是每個刑警都不想遇到的噩夢。
可看那些軍人的樣子,又實在看不出什麼,當兵的執行任務一個個臉繃得跟門神似的,根本就什麼也看不出來。
警車戰戰兢兢一路開到半山腰上,終於看到了親切的黃色警戒線,外麵圍著一圈荷槍實彈的士兵,其中一個見到警車過來大步走上前,嚴肅地示意她們停車。
“請出示你們的證件!”哨兵說。
葉琳和中年警察對視一眼,心說:“來了!”
雖然葉琳當警察這些年以來從來沒跟軍方打過交道,但聽那些偶爾會辦到涉軍案子的前輩刑警說,那些當兵的都看不慣警察,得著機會就喜歡來個下馬威。
看樣子,這就是今天第一道下馬威了。
中年警察認命地踩下刹車,接過葉琳的警官證一起遞了過去。
肩膀上扛著一年兵肩章的年輕士兵謹慎地接過證件,小心地檢查過真偽,然後又用手電筒往車裏麵照,再三確認證件和人的確對的上之後,才又道:“帶槍了嗎?”
葉琳和中年警察莫名其妙地點頭。
這年月警察出來辦案子,就算純粹隻為了自身安全也要會隨身帶著槍。
於是士兵又伸出手:“交出來,我替你們保管。”
葉琳眉毛微皺:“這位同誌,這裏不是軍事禁區,我們是警察,有合法持槍的權力。”
對於可以帶槍的職業來說,槍不僅僅隻是可以防身的武器,還代表著尊嚴,絕對不可以就這麼隨隨便便地交上去。
何況麵前的這個隻是個小小的士兵,和葉琳她們並沒有任何從屬關係,隻要葉琳她們願意,完全可以不聽從這些當兵的的吆喝。
士兵臉色一沉,似乎很不愉快,葉琳無所畏懼地和他對視,她還就不相信了,都是國家的武裝力量,這些當兵的真的就敢強製繳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