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結束,感謝您的閱讀。

你選擇了一個人,那就是選擇了一種生活方式,不論怎樣,都要試試,能愛多久。

倒不如,簡單點,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想愛多久,再去選一個人,至於能不能找到,全憑自己。

十六歲喜歡的人,二十六歲愛上的人,三十六歲陪伴的人,四十六歲陌生的人,總有一個理由,願意駐足留念。

願看到這段話的你,有一個討厭了八百遍還不舍得離開的人,或者,反過來,是討厭了你八百遍,還不舍得讓你委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