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這個詞就像是天氣,隨時都是變化的。若是相安無事,我會喜歡秦朗這種沉默寡言,遺世獨立的性子,但要是這冷漠是衝著我來的,我根本接受不了。
我曾經有多麼喜歡,現在就有多麼厭惡。
沒有了王公子的指導,秦朗沒有費盡心機把我送到另外一個地方,而是按照我的要求把我送到王公子的樓下,甚至沒有送我上樓,等我一下車就開車走遠了。
看著熟悉的車影,甚至剛剛從上麵下來,我卻覺得無比的陌生。
想起初中那段處於叛逆期的時候,經常聽那些早戀的同學念叨的那句話:我喜歡你的時候你是天,我不喜歡你的時候你算老幾?
當時覺得這是一句聽起來挺酷的,但沒有什麼營養的話。可放在當下,卻是那麼應景。
之前從美國回來,又或是秦朗失憶和顧若晨在一起,在我心裏其實一致認定秦朗是愛我的,我和他是還有未來的,哪怕這個未來微乎其微。
所以我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現在他走了,絲毫不拖泥帶水。
對我沒有刻意的敵意,也沒有刻意的討好,我至於他,終究是普通無常的泛泛之輩。
是啊,秦朗決定放棄我了,我在他那裏什麼都不是了。
原來真正的失去竟然是這種感覺。我站在初夏的黃昏,感受到了徹骨的寒冷。那個熟悉的車影消失在我的視野裏,我知道我和秦朗這次是真的、徹底地玩完了。
作死大概就是我這樣吧。
不記得自己蹲在王公子樓下的花園哭了多久,但是接著夜色和商店拉著窗簾的落地窗,我清楚地看見自己兩隻腫成核桃的雙眼,罷了,今天是不能接陽陽回家了。
平複心情,清了清嗓子,感覺從自己的聲音中聽不出異樣了,我才敢拿起手機給王公子打電話。
聽我說我今天不方便,王公子天真地以為我和他三哥破鏡重圓重修舊好了,拍著胸脯向我保證一定會照顧好陽陽,讓他完好無損地回到我的手裏。
一個人鬼使神差地拎了一打啤酒回家,又鬼使神差地喝了一個精光。
都說酒不醉人人自醉,讓我醉的人卻讓我清醒認識到,我在這個世界上再無依靠可言。於是,酒壯慫人膽,我穿上小外套,拿著小錢包踉踉蹌蹌地出門買白酒。
人貴在有自知之明。
這句話沒錯,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沒有自知之明。
我在小區門口的便利店豪氣地拿了兩瓶經常出沒在大排檔的牛欄山,結果回去剛喝一口,就被那醉人的口感弄得立馬倒在了沙發上。
等次醒過來,已經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上班。
我腦海中一閃而過的年頭支撐著我掙紮著睜開眼睛,拿起隻剩下不到百分之十電的手機,發現今天是星期六,心裏長舒一口氣,繼續心安理得的閉上眼睛。
“鈴——”
刺耳的手機鈴聲響起,我帶著怨恨摸到它,“喂?”
“到公司來,今天臨時有一個會議。”
“可是今天是周末啊。”我懵裏懵懂的和電話那頭的人討價還價,喝高了的我絲毫沒有預計到電話那頭的人是誰。
“一點半在會議室。”
“嘟嘟嘟嘟”
電話被無情地切斷,而喝高了的我繼續心安理得地睡著大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