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現在都什麼年代了,你們怎麼還寫信?你該不會是想要趁機逃出來吧?”那人不可置信的看著任承煜。

“大哥,我能有什麼手段,對,我是不想寫信,可現在我們不是沒有辦法麼,手機都被你們給收走了,不就隻能寫信了,”任承煜又是低聲下氣的說道,“如果我們真的有你擔心的那麼厲害,現在也不會乖乖的,就待在這裏麵了,還和你們談什麼交易。隻怕早在你們抓我們的時候就逃之夭夭了,你看我這麼軟弱,和小白臉沒什麼差別。我這個兄弟就更不用說,病怏怏的,從小身體就不好,出門都很少的,今天完全是運氣。”

看著開門的這個人有些猶豫,而在旁邊的另外一個人,看上去有些年輕一些,說道,“八哥,你也別想太多了,他說的沒錯,就瞧著他們這幅樣子,也不像是我們的對手。就是兩個肉票,跑也跑不出我們的手掌心,可你剛才也看見了,他們的手機手表,可都是價值不菲的,我覺得他說的也不像是假話,放著這麼肥的一隻鴨子跑了,那我們豈不是錯過了一個大好機會?”

那個八哥顯然喝了不少的酒,搖了搖腦袋,“那你說現在怎麼辦?”

“這手機不是在你那裏麼,讓他們給家裏通通電話,如果他說的不是真的,我們就砍掉他的手,割掉他的舌頭。”

八哥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哆嗦著手依舊沒有開門,剛才說話的同伴拿過他手裏的鑰匙,開門進去,他正要上前製止,聽見一個聲音,然後就沒有了任何的動靜。

“發生什麼事了?”他朝著開著的門走進去,還沒有來得及多想,一把利器就直直的朝著他的胸口穿了過去,連疼都來不及,嘴唇還沒有張口,腦袋上又是被一個重物,狠狠的敲擊了一下,整個人完全失去了意識,重重的朝著地上倒了下去。

朦朧中隻看見一個身材魁梧的男子,站在他的麵前,手裏還握著那沾著溫熱血液的匕首,血就從那匕首上一滴滴的往地上流著。

現在後悔也來不及,已經被他們給秒了,隻怪自己太大意,輕信了敵人。

“任總,你沒事吧?”秦風問了一句,就從外麵拿了繩子,將兩個綁匪綁了起來,又是狠勁的拉了一下,才放心的鬆開手去。

任承煜把手裏沾血的匕首,在綁匪的衣服上擦了擦,“我沒事,他們也死不了。今天我看見芷晴,心情比較好,也算他們命大。我沒有太用力,而且也不是要命的地方。”

任承煜把匕首擦幹淨,便是折斷放在了領帶裏麵,秦風看見道:“看不出任總還是會藏暗器的人。”

任承煜輕笑一聲道:“是原來沒離婚的時候,芷晴看恐怖片之後,半開玩笑跟我說的一個藏兵器的方法。我聽著倒是很有道理,便照著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