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大巫祭視察(1 / 2)

在格格目瞪口呆中,紅衣又在骨頭上刻畫了不破和萬鈞兩個小靈陣。前一個保證骨頭和銀槍合二為一,不破不滅,後一個可以讓骨頭重萬斤。萬斤而已,她拿著很輕鬆的。至於下一代大巫祭能不能拿得動,她沒考慮。

小靈陣加靈氣滋養,一日半的功夫,羊頭骨和三節脊骨就和白玉一樣瑩潤了,看著骨頭不像骨頭,更像是玉石。大冰川的孩子們是不認得玉石的,連格格這樣的大族長心頭肉都是頭一次見到這樣的骨頭。眼睛裏滿滿的好奇和羨慕。

“怎麼,你喜歡?”紅衣看出來了,小丫頭自從她來了,一天比一天好美。

“這是以前的骨頭?怎麼和冰似的,光亮光亮的。”格格沒啥文化,說不出瑩潤剔透這些詞,可看著不透明,光卻好像透進去的骨頭,就差沒流口水了。

“再好也是骨頭啊,這種骨頭不普通,你改天問問大巫祭是什麼骨頭,弄點兒來,我給你打幾件骨鐲子。”

“啥是鐲子?”

“就這個。”紅衣亮了亮手腕上的碎玉霜寒鐲,上好的靈玉晶瑩剔透,帶著靈氣,看得格格直吞口水。

“這也是骨頭、”

“這是玉的,現在沒空,有空了我帶你出去找找,應該能找到幾塊。”

冰雪穀太窮了啊。

格格沒有去找大巫祭,因為紅衣要改皮襖。她是眼睜睜看著紅衣憑空變出個兵器的,熒光閃閃的東西,一下子刺穿羊頭杖的。羊頭骨多硬她知道,能輕鬆的刺破羊頭骨,那刺人肯定不隻是疼那麼簡單。紅衣不瞞著她,她自然知道該怎麼做。

小丫頭現在一門心思都在紅衣身上,讓做啥做啥。

女人都是愛美,紅衣本來也不怕冷,要不是怕驚世駭俗,這冰天雪地的她都能穿著小熱褲蹦躂。修為高就是這個好處。

上好的雪坨皮做的貼身衣物,又把雪熊皮裁剪得體,用冬羊羔皮做內襯,雪貂尾巴做翻領。再用猛獁皮和雪鹿皮做了靴子。一炷香的時候,紅衣就把衣服改好了。裁剪用的就是手指頭,別問為啥手指甲能切開猛獁皮,問就是紅衣大巫祭本事大,你不會啊?那是你笨。

縫製用的是羊毛搓的線,用的隱針法,天衣無縫。做出來的皮裙子,皮褲,皮靴這麼一穿……

“女神在上,太好看了。”格格兩眼放光。

能不好看嘛。這款式放到前世的國際大舞台也是頂尖兒的,蜂腰細腿高胸脯,衣服好幾層,卻把女孩子的美凸顯的淋漓盡致。再把新款羊頭杖一拿,野蠻與時尚混在一起,別有一種風情。

要說格格最喜歡那件兒,看她目光就知道了。

紅衣的靴子,靴子地用上號的猛獁蹄子切出了一個中跟,穿在腳上,讓人都高了不少。

小丫頭眼光不錯,紅衣也想給她改一改,可格格死活不同意。說什麼大巫祭好看可以,她一個小姑娘可不敢。

“沒有文化,不行啊。”紅衣看著格格又羨慕,又怕怕的樣子,隻覺原始部落時期的階級感太強了。可她還不能去立刻改變,文化要慢慢傳,習慣要慢慢改,什麼時期要有什麼時期的管理方法。

穿戴整齊,煥然一新的紅衣領著格格出了門。

“咚咚、叮當啷當嘭…………啪嚓!哐啷……………………”

剛走出來,就聽到不遠處傳來一片東西掉地的聲音。現在正是部落大融合的時候,四個部落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在做活。紅衣的屋子也是他們關注的,不是窺視,是守護。誰都知道她的分量。

紅衣這麼一出現,新形象立刻轟暈了所有人。

“我滴個女神哎,這是下凡啦。”

“原來可以這麼好看的?”

“麻麻,我感覺看到雪神本雪了。”

“……”

紅衣聽著四周的話,小臉兒竟然紅了。她拉了拉格格,兩人開始第一次的體察民情。美是美,可那是不能褻瀆的美。冰雪穀靈魂人物,神廟的羊頭杖,冬之女。所有人驚訝過後,立刻該幹嘛幹嘛。

能和現在的紅衣說得上話的,除了貼身的格格,也隻有飄雪和其他主祭了。紅衣的身份定下來,作為男人的各位大族長也不能輕易見了。因為尊卑,因為男女,因為她是雪。

主祭們和長老們私下都探討了一下。劍九沒有隱瞞雪,飄雪也說了遺跡守衛的事兒。老一輩兒最重身份,一合計,為了紅衣的安全考慮,決定將她神化。

沒人見過雪神,更沒人見過神跡。別說原始部落的扛把子愚昧,他們都是一把歲數的人了,比誰都精。很多時候,話是來安撫族人的。很多事也是為了族人的好而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