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電影還是動漫(1 / 2)

宋戈當然不能讓這貨拿他的電腦打擼啊擼,傳出去也不像話啊!隻是跟三人詳細的聊了聊,讓他們成立一個調查小組,要求在一周內交一個調查報告上來。

將這幾位打發出去後,宋戈在自己電腦上下載了“英雄聯盟”,嚐試著玩兩把後發現……完全吸引不了他啊!

不過這並不妨礙他對“英雄聯盟”商業價值的判斷,認為在影視化改編方麵,還是極具潛力的。心中有了大致判斷,陸麟又要求購買影視改編權,自然不去等所謂的調查報告。

而是自己發動關係,調查有關《英雄聯盟》的信息,得知遊戲代理方企鵝公司居然在2011年,就把遊戲開發商拳頭公司給收購了,這波操作宋戈隻能說個服字。

即是如此他就直接聯係企鵝公司,表露出想購買《英雄聯盟》影視改編權的想法,企鵝公司的第一反應自然是喜出望外。

龍麟影業要買,就是陸麟要買,陸麟可是國內第一商業片導演,隻需要把這個消息跟媒體透露一下,立馬就能上娛樂頭條啊!

賣,肯定要賣,而且要低價!當年金庸能以一元錢的價格把《笑傲江湖》的影視改編權賣給央視,要的是影響力。

而企鵝這邊隻要把《英雄聯盟》的影視改編權賣給龍麟影業,就是一時半晌還拍不出來,但影響力卻是立竿見影的。馬上就會有很多非玩家的網民,知道《英雄聯盟》這款遊戲啊!

於是,雙方就影視改編權的問題展開談判。兩家公司都不差錢,最大的分歧是授權時間,頗有點談不攏的架勢。

宋戈見狀決定冷處理,拖延了約一周後雙方達成協議,龍麟影視公司以低價拿到了《英雄聯盟》的影視改編權,授權時間為六年。

協議簽訂後,宋戈從鵬城飛回京城。翌日下午才由司機開車,送他到懷柔的片場。在旁瞧了一陣待劇組收工,與陸麟一起乘車來到附近的一家高檔酒店吃飯。

進入包廂後,陸麟瞧了瞧宋戈遞過來的協議,停頓一會道:“六年,倒也足夠了!”影視改編權授權時間這塊,三年太短,十年太長,六年算是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期限。

落座點過菜後,宋戈率先道:“我說,你不會真打算《後羿射日》拍完,就來這個吧!一年兩部大片,是不是太拚了啊?”

陸麟“嗬嗬”笑道:“我還不到三十歲,不這個時候拚一把,就怕到了老了後,身體腦子都跟不上時代啊!”

在影視文化圈裏,有個道理叫“一代人服務一代人”,上了年紀的導演、作家,就不大能摸準年輕人的喜好了。

看看娛樂圈裏那些曾經叱吒風雲的名導們,有多少晚節不保,在票房口碑方麵折戟沉沙,輸給從演員轉行的後起之秀。

宋戈聞言一愣,笑道:“也是這麼個理,行啊,反正你還年輕,正是幹事業的好時候,忙點是好事!對了,改編權買過來了,你怎麼打算的,找人開始改編電影還是電視劇!”

陸麟喝了口杯中啤酒,緩緩道:“你容我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