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換了辯護律師(二)(1 / 2)

“現在怎麼辦?”李紅霞哭得直打嗝,嘴裏還有一股韭菜味。

黃一曦不動聲色把頭往後仰,她明白李紅霞的感受,當事人看到律師,就如信徒看到神明,哪怕是一要命稻草,都會當成救命的繩索抓住。

何況王理和李紅霞都是莆陽人,院長也是莆陽人,介紹人肯定也說了她們這一點關係。

王理對當事人,都是這樣宣傳的,這也是黃一曦對她印象不好的原因。

有時候黃一曦也很不解,如果她有這樣的關係,又想利用這樣的關係,肯定不會隨便說出來,那不是容易惹麻煩嗎?可是人家還是說了,且一直沒有事。

如果說王理隻是扯虎皮做大旗,那倒無可厚非,可是她經辦的許多案件,都能發現法院傾向她當事人的痕跡。

“是呀,介紹人說隻要她肯接案,我肯定會贏的。她在這個法院的官司從來沒有輸過。”

李紅霞憤怒地看著王理,“小曦,我去告她,可以嗎?”

原本是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可現在變成老鄉見老鄉,背後一槍,李紅霞覺得天都塌了。

“你有證據嗎?或者介紹人會來做證嗎?”黃一曦看向王理,沒有一點心虛的樣子。

李紅霞搖搖頭,那個介紹人是她托了好多關係才找到的,和她不熟悉,對她也不耐煩,肯定不肯的。

“如果請求的話,可能拖延點時間,沒有其他作用。”

的確,律師甚至同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是不能代理雙方當事人的案件,可是王理和李紅霞並沒有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從這一點上看,她並沒有什麼錯。

從法律上來說,王理和李紅霞當時沒有簽任何委托代理協議,所以她可以代理張自力的案件,而且所謂的關係和勝訴率,都是介紹人說的。

如果黃一曦是王理,她如果拒絕了李紅霞,也不會接張自力的委托,隻能說,各人的想法不同。

不過黃一曦認為,法院程序進行到現在,以李麗娥法官做事的方法,有可能拖延一會兒時間,向上級彙報後駁回,而最大可能,是直接駁回。

但總得試試不是。

一段例行的程序過後,李麗娥又問到回避問題,黃一曦把王理律師曾經接過李紅霞的谘詢說出來,口頭請求回避。

看到王理一臉便秘的表情,黃一曦心裏一陣舒坦,我是沒辦法批評你,但還是惡心一下你的。

“被告律師,由於原告律師並沒有和你當事人有委托代理協議,你的回避要求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因此法庭宣布,當場駁回你的回避請求。”

果然不出所料。

“尊敬的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在谘詢過程中,對被告的代理人推心置腹,什麼事都說了,除了法律規定,還有職業道德和為人道德,因此我保留抗議的權利,請法庭記錄在案。”

黃一曦立刻反駁,隻要這段記錄下來,以後的二審和再審都能在程序合法與否做文章。

一般的法官此時都會休庭,可李麗娥卻鐵了心要把要在早上結束,駁回以後繼續開庭了。

黃一曦此前的感覺越來越堅定,李麗娥肯定會在今天給了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