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偽造(1 / 2)

對於證據十四,2018年7月18日,東海社區管委會《東海社區管理委員會房屋征收公告》、《東海社區管理委員會房屋征收決定書》(東海征字〔2018〕第01號)的真實性無異議,對其合法性、關聯性有異議,征收主體無征收資格,東海中心片區控製規劃B1-B7地塊被征收居民遠超600戶,被告無權下達房屋征收決定。有集體土地,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等規定的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法定程序,適用法律、法規錯誤

對於證據十五即2018年8月4日,豐江區住建局《東海鷓鴣村控製性詳細規劃B1-B7地塊城市危房改造改造項目征收補償方案》

的真實性無異議,對其合法性、關聯性有異議,一是目前證據不足以證明該危房改造項目並未納入白水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和擬征收範圍用地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求;二是征收補償方案公示征求意見期限少於30日;

對證據十六《東海社區(鷓鴣村B1-B7地塊)城市危房改造項目初步摸底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係均有異議,因該摸底報告及表格無製作主體蓋章、無製作人簽字、無摸底具體材料輔證,真實性無法核實。

“…….”

這一燒腦質證下來,不要說呂清楓,就連餘暉等人的腦袋也是蒙蒙的,當聽到如此震憾的消息後,他們都懷疑,是不是耳朵出問題了。

要知道政府裏麵的公文和報告要經過許多人許多程序審核批準,蓋章也是需要繁瑣的手續,一般人不敢造假的。

令他們意想不到的是,黃一曦還沒放過他們,在法庭上突然暴出更讓人震驚的信息,她用手抖著七頁的《東海社區(鷓鴣村B1-B7地塊)城市危房改造項目初步摸底報告》說,“經過剛才對被告的證據資料檢查,現在我方向審判長提出要求,將此份《東海社區(鷓鴣村B1-B7地塊)城市危房改造項目初步摸底報告》進行證據封存,我方懷疑該份報告經過人為偽造造假,我方當場向法庭提出申請,對此份報告進行鑒定。

這不太可能呀,誰有這個膽偽造這份關鍵的證據?

庭審到現在,餘暉衝動地站起來,讓黃一曦將該份報告交給他。

餘暉審判長翻了翻該份報告,又遞給身邊的兩位法官,他們從內容上實在看不出這份報告有什麼錯誤的地方讓黃一曦如此篤定。

該份報告顯示,2018年8月4日,豐江區住建局公布了該項目的征收補償方案。

在房屋征收決定作出之前,東海社區管委會就B1-B7地塊城市危房改造項目進行了初步摸底調查,製作了項目初步摸底表;東海社區管委會就該項目進行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風險等級為C級(低風險)並形成報告。

“原告代理律師,你做出這個判斷有什麼依據嗎?難道你是僅憑該報告的風險級和你主觀認為的不同而申請的嗎?”

餘暉慎重地問。

黃一曦胸有成足地站起來,聲音非常穩定,

“審判長,因為該拆遷項目並非東海社區管委會2018年唯一一個項目,而是第2個拆遷項目,而這兩個項目的摸底工作是同時進行的,當時他們所用的報告和表格是統一製式形成的,且是同一批印刷的,如果審判長不相信,我方現向法庭提出調查申請兩個項目的報告紙質包括排版是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