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律師原也是所裏高級合夥人,不過他辦事風格太浮誇,所裏不同意他管理公章,而是交給李多森。
鄭律師很生氣,尤其是他幾個案件的用印申請被他駁回後,一直認為李多森暗中使壞,兩人在所裏爭吵時大打出手,差點進去喝茶。
後來李律師雖然保住了職務,鄭律師卻揚言,要拉著一大幫律師自己建所單幹,李律師還有點苦惱,所裏的律師眾說紛紜,有人說他剛上台就搞分化主義,一手遮天,排擠異已,弄到後頭他雖然沒有服軟,卻也變相低頭,答應了一些不平等條件。
沒想到鄭律師根本不滿足,揚言另立山頭,下一步就是踩死李多森。
黃一曦當時聽的時候有點感慨,人家當律師的,此山不留爺,爺自立山頭,多霸氣呀,再看看自己,如果要離開時肯定沒人挽留,更沒人跟隨。
想起李律師對這個鄭律師的定義:不學無術的奇葩,黃一曦覺得有點過了,能創建一間律師事務所,還能讓眾律師跟著,還是有能力的。
至少她黃一曦就沒這個本事。
不過看到這通下水道廣告式的紅色小廣告,不對,是名片,黃一曦的心裏得到詭異的平衡,她一定是太傑出了,所以後麵沒人跟著。
黃一曦內心豐富表麵不動聲色地聽了鄭律師吹噓他律師事務所的規模和招攬律師的計劃,不動聲色把話題引到張建設的案件上。
不是同一條道上三觀不符還得被動聽人家的風光佳績不是一件舒服的事。
其實也沒啥可說的,無非就是賠償金額的問題。
鄭老板把賠償金額往下調了十萬,黃一曦不同意,雙方因此拉鋸了一會兒,最後降了五萬,賠償金額定在四十五萬元。
討價還價是白水州菜市場的常景,白水州律師也不能免俗。
看來鄭律師也深諳白水州菜市場講價的精髓,從這看,這個鄭律師在家裏家庭地位肯定不高,肯定擔負過買菜角色。
黃一曦心裏瘋狂地吐槽,一邊從包裏掏出民事起訴狀,如果這幾天能把案件結了,就不用申請先予執行了。
沒想到鄭律師還傲嬌上了,一扭頭:“不約,親,我們不約,鄭老板可是說過了,他要當原告,”
當原告?確定?親,這不是開玩笑吧?大家不熟呢。
現場安靜了一會兒,黃一曦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她艱難地看著鄭律師,好不容易從喉嚨裏擠出一句話:“鄭律師您不是開玩笑吧,我還沒聽說過給錢的可以當原告的。”
怎麼當原告?我告對方,我要給你錢,不要想給五十萬,給你四十五萬?
這走位有點風騷,恕我接受不能呀!
要不是在這個嚴肅的場合裏,對方又一臉的嚴肅,黃一曦都能樂出聲來,李律師說得沒錯,這的確是不學無術的奇葩律師,也不知道,他是怎麼考上那本證的。
“黃律師,這個問題不用你操心了,你認為不行,那是你不知道鄭老板的能量,在這瑞桐市裏,沒有鄭老板幹不成的事,隻有他想幹和不想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