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證人, ”林顏質問道:
“你怎麼就能,確認你男朋友從頭到尾和你在一起呢?據我所知,你們當天是喝了酒的。包括受害者在內, 全部都喝了。而且根據你同學的口述, 你喝的是最多的。
再者, 當天三點左右。廁所保潔員在洗手間看見過被告。”
原告律師馬上接話:“我讚同, 該證人當時出於神誌不清醒狀態下。她的證詞漏洞百出, 不能作為證據。”
林顏沒吭聲,她觀察著陳耀祖和徐麗包括被告律師的反應。他們都太淡漠了, 好像他們早就預料到會這樣一樣。
不對,她們一定還有後手。林顏敲了敲錘子定論道:“駁回該證人的證詞。請被告出示新的證據。”
果然, 被告律師扯了扯領帶改口說:“我想請幾位新證人。”
林顏挑眉, 她倒要看看他們要搞什麼幺蛾子。答應說:“請被告證人上庭。”
連著走出來的三位證人,讓對麵的原告律師直接失去儀態。
111也震驚得解釋說:[那是原告的三位證人!他們要改變證詞嗎?]
林顏緊握著拳頭,看來今天這一局。被告要直接翻案了。她就知道這幫人絕對不會這麼老實!
“我是貝薈的保潔員, 那天晚上。我在廁所看見的不是陳先生。那天律師又找到我, 給我仔細看過了陳先生的照片。
我確定, 那個人不是他。因為當時並沒有看到對方的臉。但是…但是那個人要比陳先生更矮一些。而且體型更胖一些。”
“我是貝薈的服務員, 那天晚上。我…我隻在外麵聽到了和陳先生很像的聲音。
那個人走出來的時候因為全身是血。我沒有敢看他的正臉。我不能確定他就是陳先生。”
“我是…我是…”
“夠了!”這一幕讓原告母親的情緒徹底崩潰。她就這一個女兒。一個人含辛茹苦養大。被人殘忍殺害, 死在最美的年華。卻還要忍受不能給女兒一個公正的世界。
這讓她如何,怎麼能夠。她站了起來,這個不算高的女人。直視著陳耀祖滿眼仇恨,一字一頓得說:
“這官司我不打了, 放了他吧。”
原告律師有些頭大拉住她說:“這個人命官司, 不是說您說不打。那就不打的。”
原告母親絕望得笑了一聲:“打不了了,也罷。我還年輕……”
她最後一句話很輕,唯有她旁邊的律師聽到了。律師臉色一白。小聲勸了幾句。
林顏好奇得問111:[她說了什麼?]
111嚴肅得回答:[她說她還年輕, 一年殺不掉凶手就兩年。兩年不行就一輩子。]
這句話震撼到了林顏。一個母親要有什麼樣絕望崩潰的心態。才會有這樣玉石俱焚的念頭。
按理來說這種臨時改變證詞的根本不會被采納。但問題是最開始這些證人也沒有一個肯定確認自己看見的凶手就是陳耀祖。隻是因為當天沒有不在場證明,身形特征都比較符合的隻有陳耀祖一個人。
現在他有了做不在場證明的證人,又有這幾個證人的臨時倒戈。原告處境堪憂啊。
這時,旁邊有人臉色焦急上來和原告律師說了幾句。原告律師臉上一喜,馬上喊:“法官大人,原告請求傳喚新證人。”
林顏當然沒有拒絕的道理。被告那頭也沒用反對,看樣子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林顏手心裏都是汗。現在原告證人全部改變證詞。原告的處境相當困難,以目前掌握的證據來說根本無法致陳耀祖於死地。
法庭大門被人再度推開。走進來的人,居然是夏春曉。
“我是原告的新證人,夏春曉。也是本案主法官林顏的法官助理。”
夏春曉從口袋裏拿出幾張單子和照片:
“當晚我是一個人去的貝薈。我這個人有拍照記錄生活的習慣。
我在九點到達貝薈ktv,這是在大廳拍的照。有大廳時鍾做證時間。還有這個。”
她拿出一張小票:“這是我當天的消費小票,時間三點四十五分。真不巧,三點五十五分。我在門口看見了拖著行李箱的被告。
因為職業原因,我觀察到被告當天穿著的藍色褲子上有血汙。因此被告走過,我特意走過去看了一眼。
從被告走過去的一路都有血漬。我跟上了被告。”
夏春曉又從照片裏翻出幾張有車牌號和背影側臉的照片。
“當天晚上,你開的氰 2468號碼牌的車。我沒有追上你的車,但那附近根據我的預判能完美適合拋屍的地點。
隻有北山嶺,聽聞那地方有野獸。屍體被丟在哪裏咬得麵目全非的話。自然不會有人懷疑了。
事實證明,我還真沒猜錯。”
夏春曉說著,唇角的弧度楊起的角度剛剛好。一個溫柔甜美的笑容在她臉上綻放。而她手裏拿著的卻是一張關鍵性的照片。
照片上的內容和她的笑是截然相反的存在。光看著就讓人汗毛聳立。
陳耀祖拖著受害者屍體的照片。因為角度原因,這一張正正好把受害者和陳耀祖全部拍了進去。
“鐵證如山哦,”夏春曉依然是笑著的:“很抱歉現在才站出來。實在是之前一直不知道。居然是老師負責的案子。
我一直一直在找這個殺人犯。可我沒想到他竟然就在這裏。真是令人感歎的事情,燈下黑啊,不是嗎?”
難怪她說得那麼肯定。林顏大鬆了口氣。幾分鍾內經曆大起大落的不隻是受害者的母親。還有,被告殺人犯陳耀祖。
被擺在眼前的鐵證嚇壞了腦子。他居然張口就喊:“不可能,不可能。我爸媽說了所有人都花錢打點好了的。你照片,照片一定是假的。你在騙人!你在騙人——”
兩邊站在的警察馬上按住了他嗬斥道:“這是法庭,請你保持安靜。”
但完全沒效果,警察局直接把人押了下去。
下去之前還一直在念念有詞:“這不可能,這不可能。”
大門即將被關上時。他突然掙脫了警察扒在大門上衝裏頭喊:
“我給你錢!你要多少錢,一百萬夠不夠啊?”
滿堂喧嘩,在這個人均月收入不足百元的年代。一百萬,那是窮苦人家一輩子也不敢想的數字。
而夏春曉卻連眼睛都沒眨一下說:“誰會要殺人犯的錢。那和殺人有什麼區別。”
她的嗤笑和不屑讓那頭站著的三個證人頭埋得更低了。證據到這一步,已經沒什麼可爭議的了。基本上就是塵埃落定了。
但被告律師還想努力一下。又說人道主義又說精神的。就是想讓法庭這邊判死緩。
說到死緩和死刑。那區別可就大了。死刑就是緩刑那也就兩年,時間到了必定是要死的。
可死緩就不一樣了。這要是他在這緩期的兩年內沒有再犯罪。就會改無期,無期進去有個什麼良好改變重大貢獻。就會改有期。
看這個樣子,搞不好不要十幾年也就出來了。林顏被111現場剛剛科普過。她才不聽,她就是要判死刑。
後邊坐著的李庭長還在小聲威脅她說:“你想清楚了?現在改口,至少一百萬。你想一想,隻需要改一個字。就值一百萬啊。”
林顏輕笑:“一個字就是一條命,這個債。我背不住,我們法庭也背不住。您大可再大聲點,讓坐那頭的院長副院長也聽聽。”
李庭長閉了嘴。
林顏一槌定音宣布了判決結果。死刑。
下頭觀眾席歡呼起來。原告母親怔怔坐在椅子上。不知在想什麼。良久,發泄一般號啕大哭。
不知道她是哭逝去的亡者。還是哭這差點失去的正義。而夏春曉不知道為什麼也沒有離開。
她看著原告母親的眼神有些奇怪。好像在看另一個人。和回憶一些事情。
或許是察覺到有人在看她。夏春曉抬頭看向林顏的方向。無聲說了句話。
111適時得說:[她說,到底死了好還是活著好?]
林顏猜,她應該是在問那個受害者。憑私心來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可以現在的社會環境來說。活著一定不會容易。
她不僅要安慰自己走過那次陰影。還要麵對周圍人的惡意。你看這世界多離譜,明明是受害者。卻要被指指點點。
分割
“您是說,國家要普設下鄉普法的法官人員?”
林顏不敢置信得問。頭發半白的徐院長點了點頭:
“事實上這個事情很早以前就在爭論了。以前也放過一批人下去,但是上麵認為這些人的職業能力。不如在職經驗豐富的法官。
所以我們決定投票選出最優秀的法官。這,選出來可不就是你了。”
真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要知道她現在還沒搞清楚法庭那一套流程。就算拉夏春曉來應該也比她強。
似乎是看她臉色不好,徐院長安慰說:
“也不是隻有你一個人去的。你的助理夏春曉肯定要跟你去的。
還有那個陳子玫,她也會和你同去。另外再給你們配個男同誌。審判員劉小林。”
徐院長說完,特意停下來看了看周圍又小聲說:
“林顏,你還年輕。還有機會往上走一走。我這可一點沒瞞你,中央那邊說了,這所有在職員工。
但凡下過地方做過基層的。有升職機會就優先。這下鄉是苦,可也好過在這熬著看不見出頭吧?”
林顏無不說好,徐院長解決了這件稍微棘手的事。看著林顏就順眼多了,言語間自然透露了不少信息。
比如說陳子玫是自己來徐院長這毛遂自薦的。比如李庭長幹的勾當,徐院長似乎完全不知道。再比如,她們明天就要出發了!
“這也太趕了吧?”
林顏的眼睛劃過陳子玫的三個行李箱。劉小林的一個背包,以及夏春曉的兩個行李箱。忽然覺得自己有點單薄。
她們的第一站是大壩村的村委會。聽說這有一位她們的前輩。從剛做法官開始,就一直在各個村落輾轉。為村民們開設法庭,解決困難。
車開了大半路程,後頭的路由牛拉著行李在前麵走。人都跟在後頭。山路崎嶇,要是沒人帶路。他們鐵定走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