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規矩(1 / 2)

“嘉和,你寫的是什麼”,王季頗為好奇李嘉和寫的是什麼。

“我寫的是黑與白,世上的一切不是非黑即白的。許多事都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對錯,隻有利益罷了。不是一個人他做了一件壞事,就代表他是壞人;也不是做好事的就是好人”,李嘉和說。

“看起來好複雜啊”,王季用手拍了一下腦袋,看起來有點迷茫。

“就像你看見一個人餓壞了,你去河裏抓了一條魚給她吃,那麼你是壞了嗎?”

李嘉和對王季說。

“啊,我怎麼可能是壞人啊”,王季越聽越迷茫了,王季在腦海裏畫了幾個圈圈。

我是壞人,不是,我怎麼會是壞人,我還給他捕魚了,所以我不會是壞人啊。王季被李嘉和的話繞的暈頭轉向的。

“你把魚給他吃了,你對魚有何其殘忍,魚何其無辜,居然要被吃,你有問過魚的感受嗎?”

李嘉和向王季說,仿佛要向她揭露社會的黑暗。

“啊,魚不該吃嗎?”王季真的暈了。

“魚不就是讓人吃的嗎,魚能被吃就是它前世修來的福氣,那是他的價值所在。”李欣然突然插嘴道。

“啊,怎麼能那麼說,那太殘忍了”,王季說。

“怎麼能叫殘忍,那叫現實。比如魏晉五胡亂華時,人還不是事物,那才叫殘忍”,李欣然說。

“停停停,先停一下,先讓我想一下,我先理理思路,腦子都混亂了”

王季叫她們都停下來,開始思考了起來。

李嘉和說這世間事物不是非黑即白的,人也不能用好人和壞人來評價的。

然後又扯到魚身上了,這跟魚有什麼關係。

然後又說把魚吃了殘忍,有道理,可是魚不能吃嗎?

嗯,她的意思是吃魚殘忍那是對魚來說,但是對人來說就是善良的。

可是這對魚來說是不公平的,難道魚隻能任人宰割嗎?

然後李欣然又說魚就是被人吃的,被人吃就是它的榮幸,好像是這個樣子。

可是越來越奇怪了,魚隻能是被人吃的嗎?

那樣人不就是魚眼裏的壞人嗎?

對,沒錯

在魚眼裏我們人類就是壞人。

所以說人不是非黑即白的,起碼在魚眼裏,我們就是黑的。

在被我們就的那個人眼裏,就是好的。

就是那麼簡單。

因此不分好人和壞人,好人和壞人隻是相對來講。

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壞人。

有點隻是利益與立場的不同罷了。

那麼這跟五胡亂華有什麼關係。

記得曆史老師講過,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曆史,是中華民族的屈辱史。

那麼他是想告訴我們什麼呢?

告訴我們那段曆史多麼黑暗嗎?

嗯,好像那個時期人可以作為食物,也就是說,可以吃人。

這什麼人間地獄,居然可以吃人。

太可怕了。

那麼就是說,有些時期是可以吃人的。

隻要是沒食物吃了,就會把人當成食物。

既然可以吃人,那吃魚有算什麼大不了的事。

所以這就是社會上的黑暗。

黑的一麵有了,那麼白的一麵呢?

就是救人,人可以善良,可以舍己救人,這就是白的一麵。

因此人可以有黑有白,兩者之間不衝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連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因此這就是黑白,無關是非對錯。

隻是相對而言。

跟物理很像,要有個參照物,兩者之間才可以進行對比。

“我明白了,是不是一個人對一些人來說是正義的,對另一部分人來說就是邪惡的。其實他人評價這個人的對錯就是從他人的角度來看,也就是立場不同,是嗎?”

王季對著她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