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是我們定婚的第二天,也就是我滿二十歲生日的第二天,我倆一早就直接從會所到了民政局辦事大廳,辦證的時候,那個工作人員看了我的身份證,問我:“你是昨天剛滿結婚年齡哦。現在是學生?”我說是。

那個工作人員笑了,說:“你們倆考慮好了嗎?”我說:“考慮好了。我們已經定婚了。”工作人員說:“定婚隻是一種習俗,領了結婚證,才是法律上的認可。”我說:“我知道。所以我們才來領結婚證。”大家笑了,工作人員說:“這麼著急呀。”我說:“我一分鍾都等不了了。”大家又笑了。阿俊也笑了。

從民政局出來,我和阿俊在外麵吃飯,吃飯的時候,阿俊給了我兩張卡,說這是給我的家用。

我當時有點懵,看著他,他說:“我們結婚了,以後家裏需要買什麼小的東西,你就去買,你自己要買什麼東西,也是從這裏支出。我會及時打錢進去的。”

那一刻,我突然覺得自己的人生好像不同了,有點忐忑,又有稍稍的難過,不知自己該說什麼,說謝謝?好像不對,說不用客氣?好像也不對。

我說:“我不知道可以買什麼?”他笑了,親了我一口說:“你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我說:“我平時要用錢,都是問爺爺奶奶要的。”阿俊笑著說:“不用那麼麻煩呀。這兩張卡就是給你用的。”

我問他:“這裏有多少錢?”阿俊笑著說:“我不太記得了,好像一個裏麵是10多萬,一個是30多萬。”我看著阿俊,阿俊笑著吻我:“不要這麼認真的表情,你想花就花。沒有限製的。”

我說:“我怎麼覺得一下好大的壓力。”阿俊又笑了,親了我一口,說:“不要有壓力,你是我的老婆仔呀,我賺錢給你花是應該的。”

張愛玲說,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考驗。阿俊給我卡的那一刻,我突然想到奶奶說的話,真切而刺眼。好在阿俊從來沒有讓我感覺到我是需要被他養活的那一個,就因為這個,我都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