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_t;這些部隊中的中級以上的將官,多半與主將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他們之間不是本家叔伯兄弟,就是八拜之交的幹兄弟。(
廣告)他們可謂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因此上陣搏殺的勇氣和膽略不一定有,可維護主將、維護他們共同利益的心思那是鐵鐵的。
因此,這些以裙帶關係爬上高位的,肯定是以“薦主”馬首是瞻,腦子裏根本沒有什麼朝廷法度和民族大義。所以,對於他們也就毋需客氣,一俟將他們與部隊隔離開來,就一定要采取嚴刑峻法以治之。對於他們的劣習,也要堅決予以壓製,稍有不服,即可施以酷刑,甚至也不妨采取殺雞駭猴的策略,即便全都棄之不用也沒有什麼好可惜的。
對這些人的總的原則,就是不能讓他們有任何的僥幸心理,隻允許他們老老實實接受朝廷的整編。
當然了,萬事不能一概而論,其中或許也有著那麼三兩個具有真才實學,能夠上陣搏殺,可以為朝廷效力之人,但一時之間恐怕也難辨真偽。所以,對待那些表現尚可的,既不能籠而統之地歸入那些不可救藥之類,可也不能輕信。
要對他們進行一段時間的關注,決不能輕易就放鬆對他們的管理。在整個整訓結束之後,若是其中尚有可用之人,也盡量不讓他們回以前的單位,避免他們舊習複發,重蹈以前的覆轍。
而總旗和小旗之類的下級校官,雖然其中也不乏依靠裙帶關係而上位之人,可更多的是憑借自己的表現而獲得的職位。[求書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其中的比例,應該與百戶以上的那些人的情況正好相反,小部分是無用之輩,大部分是憑借著自己的勇氣和膽略拚殺出來的。至於他們也依附於主將,惟主將馬首是瞻,那也是無奈之舉。若不然,他們也根本沒有立足之地。
因此,他們之中的大部分人,就要做為此後整編之後部隊的主幹力量進行培養。
也就是因為要使用他們,因此對他們的訓練要更加的嚴格。訓練標準,依照當初招收大明狂飆人員那樣,經過測試之後達不到標準的,可以再給一次重新訓練的機會,若是測試再不合格,那就貶為普通兵士,一律不準升任。
對於那些訓練中表現良好,沒有劣習,測試又合格的人員,不僅要盡快予以安置,而且所享受的待遇,要保證較以前至少翻一番。若是立有功勞,也要進行相應的獎勵。
大明王朝的衛所軍士月糧是有一定之規的。
洪武年中,京城外各衛所馬軍月支米二石,步軍總旗一石五鬥,小旗一石二鬥,軍士一石。城守者(守衛城鎮)如數給,屯田者半之。
另外,民匠充軍者八鬥,牧馬千戶所一石,民丁編軍操練者一石。
江陰橫海水軍稍班、碇手一石五鬥。
陣亡病故軍,給予喪費一石,在營病故者半之。
籍沒免死充軍者,謂之恩軍,若是一個家庭有四口以上的給予一石,三口以下的給予六鬥,無家口獨身者是四鬥。
又給軍士月鹽,有家口者二斤,無家口獨身者一斤,在外衛所軍士以鈔準(用錢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