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非從夢中驚醒,原來她鎮辦公廳的一間小房間裏睡著了。
她也不撚亮燈,借著不明亮的月光視物。窗外殘月掛枝頭,微微發散清淺的光芒,照淡夜的黑暗。
那個傻孩子,已經完全看不到以前的影子,瘦瘦弱弱,好像生了重病。莫實平愛她如命,怎麼可能會讓她變成這樣?
經過二十多年的歲月,她終於明白,莫實平不是一個平庸之輩,縱然他年輕的時候有點恃才傲物,但也不會阻礙到他往後的成功。況且他本身的才華也確實出眾,的確有傲物的資本,隻是當時她看不穿。那時莫實平在她的眼裏不過是一個普通稍有才華的男人,除了相貌過得去以外,其他都是不如別人。
現在重新回過頭審視,才明白是她不懂珍惜。愛女如命的男人,終究是會為了那個傻孩子去奮鬥,甚至強迫自己去迎合厭惡的應酬。
隻是她明白得太晚了。
李非並不覺得對莫實平有遺憾,不過是兩個成年人誌趣不相投罷了。在那個落後的村落,沒有她要追求的東西,沒有一樣是她想要的,除了喜歡那遍廣闊的田野。但再喜歡的事物,天天看也會有膩煩的一天。
她渴望的是精致奢華的生活,而不是粗布舊衣。她也不是沒有那麼能力去爭取她向往的生活,所以她沒必要讓自己困在那個落後的地方。離開對她而言是最好的出路,隻是離開的時候帶了他最得意的畫,那幅畫裏畫的是那個傻孩子,畫功極強,她在離開家的第二個月便把它給賣了,換了三萬塊錢,把自己的生活重新打理一番,以待重新起飛。
而事實也確實如此,她遇到不錯的工作機會,她拚盡全力去做,取得不錯的成績,獲得約翰遜的青睞,用賺來的錢不斷打扮自己,培養優雅的舉止,豐富自己的學識。最終她如願俘獲約翰遜的心,修成正果。
可是,近年來,她的閑暇時間越來越多,上流人士的聚會已經無法填滿空洞的時間後,她開始回想從前,想起她的傻孩子。
那個傻孩子退卻了嬰孩時期的圓圓胖胖,長成了今天傍晚站立在她眼前的沉靜女人。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惟一流著她的血的人,是最親密的關係。
而莫回卻像看陌生人一樣看著她,眼神一點波動也沒有。
那樣的感覺,頓時讓她這些年來用物質所堆積出來的奢華,全成了一堆廢品。她幾乎想去搖搖莫回,讓她知道站在她眼前的是她的母親,不是什麼陌生人。
如果當時章淩碩沒有回來,她想她真的會失去理智,把實情告訴莫回。
小房間的門傳來三聲有規律的聲響,李非從沉思中回神,整理了妝容。
“親愛的,你在裏麵嗎?”約翰遜的聲音。
“是的。”李非發現並沒什麼不妥後,打開房門。
“你在裏麵做什麼,連燈也不開。我還以為那個幹瘦的儒弱男人騙我呢!”
“我隻是有點累,見你還沒回來。所以出來隨便看看,走到這裏覺得有些累,就進來休息了。你今天的情況好嗎?”李非端出以前職業的笑容,笑得有點僵硬。
“不算好,親愛的。”約翰遜略顯挫敗,“章淩碩把這裏的鎮民收買得非常成功,連半點信息都挖不出來,隻在鎮辦公廳內找到了一些樣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