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木看著神色有些憔悴的柳承晩,問道:“既然都已經把他放了,那為什麼還要注意他呢?”
“因為我確認他就是凶手!”
柳承晩看著安哲民,“當時我跟蹤了安哲民一段時間,但什麼都沒有查到,所以後來我就一直監聽著他的家。”
“但在我去他家裏安裝設備的時候,被徐正涵發現了......”
“徐正涵知道她老公出差是謊言,於是我跟她說,那幾天安哲民一直在警察局接受調查,雖然把他放了,但許多的證據表示,她的丈夫沒準就是凶手!這些我都跟她說了。”
柳承晩回憶了一下,繼續道:“那時候我順便邀請她配合我調查,她也同意了。”
黃景木點點頭,接著問道:“那麼,當時得到你想要的結果了嗎?”
“沒有。”
柳承晩搖搖頭,“案件發生的三天前我就一直聯係不上她,所以我......跟蹤了她。”
“那天,她去陵園看望‘恩平少女凶殺案’的被害人了。”
“當時她在被害人的靈位前情緒非常激動,哭了很久。”
柳承晩神色嚴肅,“幾個小時後,她聯係我說已經有了安哲民就是凶手的證據。”
“我反對!”
朱正陽打斷他的話,站起身道:“無法立證的陳述!”
柳承晩反駁,“我有當時的電話錄音!”
朱正陽愣了一下,看著審判長金基哲說道:“根據刑事法第38項第2條,未經當事人允許收集到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
“證人的錄音資料不能作為證據,過去的97年,04年有可作為參考的案件!”
“同意!”
金基哲點點頭,對黃景木道:“錄音資料不能采用。”
朱正陽繼續道:“證人的證詞也是,不法獲得的資料,不能對此案件造成任何指證!”
這次金基哲沒有同意。
“裁判長裁定,繼續聽下去!”
他對柳承晩做了個請的動作,“請繼續。”
朱正陽無奈,隻好點點頭坐了下去。
黃景木繼續問道:“之後怎麼樣了?”
“就在我準備去找徐正涵拿證據的時候,她又給我打了個電話,說安哲民突然說要去洪川出差。”
柳承晩想了想,說道:“我當時感覺不對勁,就選擇了繼續跟著安哲民。”
“7月31日案發當天,沒想到安哲民回去的非常早,雖然我著急跟蹤他,但還是跟丟了......”
“為什麼會跟丟呢?”
“當時不知道是誰故意撬壞了我的後備箱,並在裏麵放了一個屍體道具,導致我在路上被巡警攔了下來。”
“屍體道具?”
黃景木皺著眉問道:“你有沒有懷疑過是誰在你後備箱放了屍體道具?”
“安哲民!”
柳承晩眼神緊緊盯著安哲民,說道:“他是電影製片廠的科長,隻有他有條件在我的後備箱放屍體道具!”
“他一定是發現我在跟蹤他,故意用這種方式擺脫我!”
“反對!”
朱正陽再次站起來說道:“這些都隻是證人的主觀臆測,電影製片廠人多眼雜,這很有可能是某個人的惡作劇!”
金基哲點點頭:“請證人在提供證詞的時候不要帶有自己的主觀臆測!”
柳承晩點點頭,繼續說道:“當我反應過來時,我立刻趕回首爾去找徐正涵,但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