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6章 最大股東(第二更)
這次的談判,王太卡並沒有叫其他人。
因為經過上次那麼一場之後,李秀滿已經沒有什麼花花腸子了。王太卡隻需要把一些利益環節分割明白,然後再把這些文件直接給公司的法務審核一下。
在王太卡保證了李秀滿可以維持總製作人的情況下,李秀滿同意把股權轉讓給王太卡一部分。
肯定不能是全部,那樣李秀滿也過不下去了,而且兩大公司那邊也沒辦法交代。所以轉讓了三分之一,也就是百分之六。
百分之六,在S.M公司龐大的股份裏,也算是不小的一塊了。當然這些股份不是直接轉讓給王太卡本人,而是轉讓給王太卡名下的一家公司。這樣比較安全嘛。
而這百分之六的股份,雖然是有償轉讓,雖然合同上寫的數額不小,但實際這些錢裏,很多是李秀滿自己墊付的。相當於王太卡借了李秀滿的錢,然後買回來這些股份。至於欠李秀滿的錢,又通過一係列的手段證明已經還清。把一個事情當成兩件無關的事情辦,這樣才天衣無縫。
所以合同上花錢不少,但實際上王太卡得到的股份都是低價買來的。然後李秀滿還可以拿著這份高價收購的合同,再去給CJ那些大財團看,把剩下的股份再炒的高一點。
股市裏的漲跌,並不影響這裏的利益交換。因為本來就是明裏一套,暗裏一套。
在一切完畢之後,王太卡也給李承龍打電話,把李秀滿的禁令給停了。李承龍什麼也沒多少,答應了之後,沒過幾個小時就給辦了。
不得不說,李承龍這個雷厲風行,不拖泥帶水的習慣是真不錯。
反正最後的結果,就是李秀滿自己保留了百分之六的股份,剩下百分之十二的股份分成兩半,一半賣給了王太卡,另一半賣給了競爭成功的CJ集團。
王太卡本身手裏其實有一些S.M的散股,但分量不足。現在得到了百分之六的股份,瞬間地位就不一樣了。
不過王太卡其實並不滿足,早在很久之前,他就已經安排公司去其他大公司收購S.M的股份了。這裏的其他大公司,指的不是南韓的公司,而是大陸、港台和其他國家的公司。
遠的不說,王太卡就知道國內的阿裏手裏,就掌握著S.M公司百分之四的股份。
別小看著百分之四的股份,這就足以讓阿裏成為S.M公司的第二大股東。第一大股東當然是李秀滿持股的百分之十八。
隻不過阿裏的股份不好拿,王太卡讓國內的李明爭取了很久,都沒有得到那些股份的轉讓意願。
直到最近,王太卡的公司成為國內偶像娛樂產業的領頭羊,並且開始了娛樂產業的試水之後,阿裏公司才拋出了橄欖枝。
不僅僅是這一家,很多家公司都開始表達了加入的意願。因為看到了前景,所以不斷的示好。其中阿裏就用S.M公司股份作為一部分籌碼。
王太卡之前一直在猶豫,擔心大集團入局,自己對公司的掌控會受到影響。但是這次和李秀滿的談判,倒是讓他看到了一些操作空間,在保持自己話語權的前提下,可以進行一些融資。
一直以來,王太卡對於融資都是很抵觸的。因為他本身不太懂金融,而且在商業上想法比較保守,不太能接受資本的高歌猛進,更相信實際的可以抓到手裏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