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激情殺人(1 / 2)

想一想下世界裏不可能有十六歲以下的孩童,老人更是極為稀少,所以,沈靈斷定:

“這種情況,大多受害人是老人與嬰幼兒,或者是傷殘之人,縱觀下世界人口的情況,肯定是不太適合此案。”

一口氣說出了四種分類,沈靈多少有些口幹舌燥之感,吞咽含津,略加休息之後,這才開始說道:

“第五種一般是指迷信型殺人案件,指凶犯基於封建迷信思想,為治病求壽、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種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雖然下官來至下世界時間不長,但是,結合下世界的人口管理,以及皇上對於迷信思想的治理等方麵來進行推斷,自然也是排除在外。

那麼也就隻剩下第六種,其他類型殺人案件。

這類案件比較複雜,比如有精神病殺人案件、激情殺人案件等等。

能夠進入下世界的百姓,都是各個行業的狀元與翹楚,所以,精神病人是斷不可能。

因此,下官認為,由於某些事情而造成的激情殺人,倒是極有可能。”

“激情殺人?”一個新的詞彙傳至耳畔,梁縣令兩眉一挑,不禁脫口問道。

“是啊,要理解激情殺人犯罪,首先需要認識一下,什麼叫做激情?

激情是一種強烈、爆發性強、為時極為短促的情緒狀態,這種情緒狀態,通常對於個人來說,是有重大意義或影響的事件引發而起。

重大事件之後的百般狂喜、慘遭失敗以後的徹底絕望、親人突然離世引發的極度悲哀、突如其來的危險所帶來的異常恐懼等等,這個時候,人的精神狀態都屬於激情狀態。

激情狀態下,凶犯往往會出現“意識狹窄”這樣一種特別的現象。

也就是說,其認識活動的範圍減小,理智分析能力受到一些抑製,自我控製能力迅速減弱,進而使得凶犯的行為也失去控製,因而做出一些魯莽的行為或者動作。

而這些魯莽的行為或者動作,最終與現實的法律規定相互衝突,就此而構成了激情犯罪。

明白了以上這些之後,激情犯罪的特點就特別容易理解與判斷。

首先,它肯定是一種故意犯罪,凶犯在外界因素的強烈刺激下,精神處於高度的亢奮狀態,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或者他人的結果,但是仍然不曾停手,繼續執行犯罪活動。喵喵尒説

其次,激情犯罪往往是一種暴力性犯罪,此時,凶犯處於一種激憤或義憤等憤激狀態,由於被害人的刺激(言語或動作),凶犯感到其嚴重傷害了自己所注重的利益、名譽與尊嚴等。

因此,他對於被害人是萬分痛恨,這種壓抑的心理,如若不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發泄,凶犯很難得以平靜。

這個時候,他往往控製不了自己的情緒,控製不了內心的衝動,往往就選擇人類最為原始的本能行為-----暴力。

因此,激情犯罪最常見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暴力性、破壞性的犯罪中。

綜上所述,此案的凶手可能並非蓄謀已久,很有可能是臨時起意式的激情式殺人,比如說酒後,比如說心情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