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囚徒效應”,又叫做“囚徒困境”,最經典例子就是:
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入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麵,並向雙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選擇:
若一人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而對方保持沉默,此人將即時獲釋,沉默者將判監10年。
若二人都保持沉默,則二人同樣判監1年。
若二人都互相檢舉,則二人同樣判監8年。
如果你是其中之一的囚徒,你會選擇哪一項策略,才能將自己個人的刑期縮至最短?
由於隔絕監禁,我並不知道對方選擇;但是即使我和他能交談,都這種時候了,能夠盡信對方不會反口嗎?所以見和不見沒什麼區別。就個人理性而言,背叛對方所得刑期,總比沉默總體刑期要來得低。
若對方沉默時,背叛會讓我獲釋,所以我會選擇背叛。
若對方背叛、指控我,我也要指控對方才能得到較低的刑期,所以我還是會選擇背叛。
而最大的問題是,對方是和我有著一樣的選擇的。所以從自私的角度而言,選擇幾乎從條件設下的一開始就已經注定了,隻有背叛,不可能有第二種可能性的
其實囚徒困境是博弈論中非零和博弈的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在博弈論裏麵的,它的論證都是以人是自私的為前提的。其實這種方法更具有實際意義和代表性。一件事情如果需要人人都大公無私才能完成的話,那種事情在現實和生活中基本就是不可能成功的。
同時這個例子也證明了所有的個人最佳選擇,集合到一起未必就是團體最佳選擇。所有個體的理智加在一起,未必能帶來集體的理智。
現實中囚徒困境的例子屢見不鮮,所以就不舉例了,單論贏皓和公孫宇。
雖然二人認真合作可以使二人獲得加起來的最大的利益。但是對於他們每一個人而言,都要麵臨著巨大的對方背叛的風險。而選擇背叛對方的話,可以獲得比認真合作更大的個人利益。所以他們兩個人的相處模式就是十分典型的囚徒。他們從一開始,所謂的合作就注定了是虛與委蛇,注定了要背叛對方。
之所以有現在的下場和局麵,隻是因為這個陣法是降神陣,而不是降仙陣。先出來的是神,不是仙,是需要奪舍的是公孫宇,而不是贏皓罷了。
葉楓可以肯定,如果第一個出現的事司馬衷,需要奪舍贏皓的身體,那麼此刻公孫宇的下場必然就是贏皓的下場。
所以都是兩隻沒心沒肺的狐狸,就別在我麵前裝什麼可憐了。
而在確定了是先出來的是雷神的情況下,一旦選擇了和贏皓進入囚徒模式,那時候,公孫宇基本等於是進入了死亡的倒計時了。而唯一破局的辦法,正如雷神所說,隻能依靠自己強行破局,那樣起碼還有一半的可能性贏。所以一定要相信自己,一個人連自己都不能相信的人,在生死麵前很容易成為一個死人的。其實並非是公孫宇要挾贏皓的程度不夠,即便公孫宇有更多的要挾手段都是無用,畢竟一個死人如何能威脅一個活人?喵喵尒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