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皇帝級:皇帝。
2.公級:公設丞相(相邦,中丞相,左丞相,右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丞相掌管下屬各郡。
3.卿級:卿設九卿(衛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內史),中尉。
4.郡級:郡設郡守,郡丞,郡尉,郡監禦史,(漢置郡三老),郡守掌管下屬各縣/道,縣為直轄區,道為自治區。
5.縣/道級:縣設縣令,縣丞,縣尉(首都縣四人,大縣二人,小縣一人),(漢置縣三老),縣令掌管下屬各鄉。
6.鄉級:鄉有秩(掌管大鄉)/鄉嗇夫(掌管小鄉),鄉佐,鄉遊徼,鄉三老,鄉卒,鄉有秩/鄉嗇夫掌管下屬各亭。
7.亭級:三老管理下屬各亭,亭設亭長,亭佐,亭侯,求盜,亭父,亭卒,亭長掌管下屬各裏。
8.裏級:亭長管理下屬各裏,裏設裏正,父老,杜宰,裏監門,裏卒,裏正掌管下屬各什伍。
9.什伍級:什長,伍長,什長掌管下屬十家,伍長掌管下屬五家,什伍之內,各家相互糾察。
10.綜合:大抵五家為一伍,兩伍為一什,十什為一裏,十裏為一亭,十亭為一鄉,十鄉為一縣,十縣為一郡,郡縣鄉亭裏什伍,皇權下縣,直抵每家每戶。
中央官製編輯
秦朝中央官製的最大特征是皇權的至高無上。強大的君權以及對舊公族的特權的不斷削弱,也是秦國最後取代在文化上優越的其他各國而統一中國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後來的漢朝官製也延續了秦朝官製這一特點。
秦王嬴政稱始皇帝後,建立了由丞相、禦史大夫、太尉、九卿等組成的中央政府,輔佐皇帝管理全國軍政事務。
三公
丞相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詔命,下統百官,總攬政務。(《漢書·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國丞相之設始於秦武王二年,是年設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邦(漢代諱為“相國”)。秦王政[1]未親政時,以呂不韋為相邦,並置丞相昌平君,期間或左右二相並置、或設獨相、或稱相邦。秦始皇統一全國後,以李斯為左丞相,馮去疾任右丞相。秦二世誅李斯、馮去疾,以趙高為中丞相。秦製,獨相稱相邦或中丞相,二相並置則為左、右丞相,凡出任丞相者均受封侯爵位。
太尉
太尉為最高武職,統領諸軍,負責各級軍官的任免與考核。太尉在戰國時期的晉、趙等國也有設置,職掌相類。秦朝的太尉職務與漢朝的太尉相當,但不列於三公,地位較低,與卿相若。
禦史大夫
秦創置禦史大夫,掌監察百官,為左丞相。(《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禦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左丞相。」《通典·職官典二》:「秦無司空,置禦史大夫以貳於相。」)與戰國時列國普遍設置的負責記錄與檔案管理的禦史不同,秦國的禦史專掌糾察百官,是中國古代專門監察官製度的發端。
禦史大夫屬官有兩丞,一為禦史丞,為大夫之副;一為禦史中丞。其中禦史中丞因為統領侍禦史和諸郡監禦史,可以命令禦史按章糾彈百官,權力尤重。
九卿
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國事。九卿之屬有負責宗廟祭祀禮儀的如奉常,有負責國家刑法的如廷尉。九卿執掌各寺,統禦諸事,由於先秦時期官職分化並不清晰,致使許多現在看來無用的官職在當時也是擁有極高的地位。
一、奉常
奉常,掌宗廟祭祀禮儀(《通典·職官七》:「奉常,周為春官宗伯,掌邦禮,秦改奉常。」),銀印青綬、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屬官有負責宮廷音樂的太樂;負責太廟祭祀事務的太祝;負責皇帝飲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與周朝的太宰不同);負責管理巫醫的太醫;負責觀察天時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負責應皇帝詔命進行卜筮太卜。
二、郎中令
郎中令,掌殿中議論、賓讚、受奏事、宮廷宿衛之事(《秦會要》:及主諸郎之在殿中侍衛,故曰郎中令)。郎中令的屬官有負責議論的大夫;負責賓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謁者;供奉宮廷、等待受職的諸郎;以及期門、羽林等禁衛軍。
1.大夫
大夫,為專門的諫議官,無定員,有諫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等各類官稱(《齊職儀》:秦置諫議大夫,掌議論,無常員,多至數十人,屬郎中令)
2.郎
郎,為待選之官,有評議國事的議郎、有陪侍皇帝車駕的中郎、侍郎等,無定員,除授常達千人之多。案《漢書·百官公卿表》,議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中郎分統於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郎中分統於車郎中將、戶郎中將、騎郎中將。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麵作為皇帝的扈從,一方麵學習政務,是秦漢之際出仕的重要途徑。
3.謁者
謁者,掌殿廷朝會禮儀、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秦朝的謁者也常常作為朝廷的專使出外處理臨時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