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已經被撕開了一點點,應該是李欣真撕的,後麵被邵泛舟及時換了回來。
話說起來,李淳真之所以認錯信件是因為李欣真她外公就是在羊城,居住在報社附近不遠處,所以她才會認錯。
信封上寫明了寄出的地址是羊城東風路三號報社,寫信的人叫陳春華。
這在李心臻的記憶裏麵是陌生的,哪怕她回憶了所有原主的記憶也沒有找到這個人。
信的開端就是熟稔的語氣,仿佛與原主認識了好些年一樣,詢問了她最近過得如何等等。問的東西也不多,不會引起別人的反感!
先是說明了一下她的身份,是羊城報社的主編,兩年前她被調到湘省學習的時候與原主相識的。
那個時候她來湘省的時候還隻是一個小編輯,因為手底下沒有什麼出色的作者而被上頭批評了,所以出來散散心。
一不小心就走到了原主的學校外頭,那會正是放學的時候,學校門口來來往往的人多。
混亂之間,原主手裏的幾張紙被人給撞飛了,剛好落在了陳春華腳邊。
她撿起地上的紙隨意的瞥了一眼,發現是初中生的小作文,文筆雖然還行,但是也沒啥稀奇的。
正打算放下就看見又飄了一張紙過來,這次寫的就不是簡單的作文了,而是像短篇小說的風格了。
講述的是熱血青年除了有自己的愛情以外,更是努力的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而且故事的每個角色都有自己的個性特點,更有著對國家的熱愛之情,將青春奉獻給了國家和人民。
正是精彩之處的時候就沒了,陳春華看得入迷了,撿起地上其它的紙,發現有好幾篇都是這樣的,寫到精彩的地方就沒了。
原主找到過來,朝陳春華道謝就想把紙拿回來,沒想到陳春華竟然起了想買了這幾篇小說的心思,約她去國營飯店商量,哪知道原主警惕性還是有的,問她要既然是編輯,那怎麼證明她的身份等等。
這一下還真把她給問住了,她出來的隨意,沒有帶工作證出來,所以眼睜睜的看著原主離開了。
在後麵的幾天,陳春華又找了過來,這一次遇到了投稿失敗的原主,大一點的報社都拒稿了,所以原主就和陳春華同意了合作,把手上的那四篇小說賣給了她。
在報社連載了兩個月,取得了不錯的反響,好多人都在看,慢慢的人氣就上來了,直接反超了同等級的其他作品。
陳春華也因此被羊城報社給調了回去,還升了職位成了副主編。按照約定的時間,她早早就買好了東西,但是一直沒有等到李心臻聯係她,所以就擱置了。
後麵還是看到了她最近寫的文章,才知道她下鄉了,托關係打聽到了她下鄉的地址,所以就把東西寄了過來。
結尾還留了一句話:奇變偶不變,符號看象限。
李心臻:“……”這應該…不是原主想出來的吧,這行事作風怎麼感覺不是原主而是自己!
原主那段時間可是賺了一筆稿費的,但是記憶裏沒有說原主的文筆好,而且她下鄉的時候找了所有能藏東西的地方,也沒有找到額外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