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收拾殘局(2 / 2)

可現在她這副樣子根本不敢見人,修煉之前她可是隻有五六歲的樣子,身上穿的衣服自然是合身的,可她這才幾個月就翻了個倍,漲到了十二三歲的樣子,身上的衣服早就被撐破了,隻勉強遮住關鍵部位而已,不跑才怪。

唐筱沫來之前倒是考慮過長大的問題,所以她帶著的行李裏,就有一套大一些的運動服,十歲左右都可以穿。可惜之前鬧得動靜太大,東西都給毀了,包括那套衣服。所以現在終於長大了一點的她,隻能躲在角落裏解決自己穿衣問題了。

“真是麻煩,還好我會兩手,不然豈不是沒辦法見人了!”躲在自己挖出來的小山洞裏,唐筱沫拿著一根骨針一邊縫一邊低聲道。

現在能夠長距離的挪移,想要去府城也不用非要趕一個多月的路了,可她這副衣不遮體的樣子還是不敢進城。所以找了個隱蔽的地方挖個山洞,準備自己弄衣服。

唐筱沫她父母都是農村人,後來進城做生意,這才在杭城安定下來。據說媽媽說,她那沒見過麵的姥姥當年可是十裏八鄉公認的巧手人,做出來的衣服,那是沒話說。

唐筱沫沒見過姥姥,但是她小時候的衣服到是有一大半都是媽媽親手做的,比起其他小朋友買的也絲毫不差。媽媽從小就喜歡弄這些,隻是哪會兒農村也沒有上學的,不然唐筱沫認為她媽媽要是能上個服裝學院,學個設計什麼的,絕對不比那些設計師差。這點,看他們家的服裝店就知道。

從小到大耳聞目染的,她也能做出東西來,隻是她不喜歡弄這些,就算偶爾心血來潮動動手,也多是縫給她那布娃娃穿的。比起媽媽她手藝那是差了很多,但是縫個獸皮馬甲,群子什麼的還是能夠勝任的,反正蠻荒大部分人穿的都是獸皮。

唐筱沫就是根據之前見過的大澤部落那些人穿著弄的,獸皮是路上隨手打的像是兔子一樣的動物,皮薄、而且很柔軟,很適合做衣服。針就是用它的骨頭磨成的,至於線麼,把獸皮弄成細條不就得了。

馬甲是斜襟的,用一根長帶子在腰上繞了一圈在係上,感覺倒是不錯。下身她到底沒做成群子,雖然簡單些,但是中空的感覺實在不是常人能夠忍受的,至少唐筱沫她不行。小短褲雖然做工粗糙也不太舒服,但總比抬腳就要小心走光的群子強。

鞋子倒是麻煩,獸皮靴子她不會做,但是獸皮涼鞋很簡單。照著自己腳的大小將獸皮弄成鞋底的樣子,多放個基層獸皮縫在一起,厚度夠了不覺得隔腳就行。鞋麵什麼的根本不需要,在鞋底弄幾個孔,縫個寬點的獸皮帶子,穿過去在腳上繞了幾繞,然後纏在小腿上,就成了。

將及腰長發用獸皮帶子綁成一個帥氣的大馬尾,穿著自製的獸皮套裝在地上走了幾步,感覺一下後,唐筱沫覺得自己現在看起來和真正的蠻荒人沒多大區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