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飯,崔妍妍的父母都請了假,帶著崔妍妍和明春去了老丈人家。
孩子有了男朋友,總得帶回去給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們看看。
崔妍妍的外婆家就和諧多了,沒人嫌棄紅包給的少,相反還覺得明春太客氣了。
他們家也娶兒媳婦,從來沒給過女方家長輩什麼見麵禮。說了這是京都的風俗習慣,他們才安心收下。
其樂融融地吃了頓午飯,休息了一下,就回來了。
明春想在縣城逛逛,崔妍妍陪著他。
老丈人老丈母娘沒跟著,先走了。女兒女婿要壓馬路,他們跟在屁股後麵算怎麼回事。
年輕人有年輕人的世界,他們不參與。
帶著明春,崔妍妍在縣城幾條比較熱鬧的街道上溜達,她也很多年沒好好逛縣城了,正好有時間,還有人陪伴,溜達一圈,感覺不錯。
看到街上有賣好吃的,每樣都買了點兒,邊走邊嚐。明春雖然是男人,有時候寫作枯燥無味,手邊也會放著點零食。
他不抽煙,無聊的時候就拿起來吃一點,解壓。
走到一個賣炒栗子的攤位旁邊,明春感覺這栗子不錯,打算買點,正挑著,身邊過來三人。
一個大約三十來歲,光頭,滿臉橫肉,一身肥膘,塊頭挺大,跟花和尚魯智深似的。
身邊跟著兩個小弟,一個是崔妍妍大伯家的三娃,一個不認識。
“洪爺!他就是我家從京都來的野男人,功夫不錯,應該能抗的住您三五拳頭。”三娃狗腿子一般跟那膀大腰圓的男人介紹明春。
瞧那意思是找了幫手要來出口心裏的惡氣。
明春也不怕,將挑好的栗子給了崔妍妍,安撫她:“你去買東西,我跟這位洪爺說句話。”
崔妍妍眼底露出擔憂,搖頭:“不要,我要跟你在一起。”
她又不是傻子,怎麼會看不出來這位“洪爺”是個什麼貨色。那一身的匪氣,活像個閻王爺。
一瞧就是縣裏頭有名的“地頭蛇”,三娃找了他的老大來收拾她男朋友,哪裏敢離開,萬一明春出點啥事,她怎麼跟蘇家人交代?跟明亮和珊珊交代?
人是她帶來的,卻被她家堂弟給叫人打了,她還躲著不敢出頭,像話嗎?
“好!在一起,我不走遠,就在離攤位那邊一點兒,免得傷了人家攤主。”明春握著崔妍妍的手,安慰她,“你站在攤主邊上別動,看我怎麼收拾這三娃,還有他帶來的人。”
崔妍妍還是擔心,很擔心。
“你行不行?不然咱們走吧!別管三娃,我回去告訴大伯。”
其實這話她說的很蒼白,大伯要是管的了三娃,他哪裏還會把縣城的“地頭蛇”喊來為難明春。
“沒用,就得我動手才行,不動手以為我怕了他們呢,你去邊上待著,免得看了害怕。一會兒就解決完了。去挑栗子,買好了咱們拿回家去吃。”
看他那麼老神在在,勝券在握的樣子,崔妍妍到底沒再堅持。打架這種事她從小到大都沒幹過,也很少看人幹。
嘴上是說著要跟明春在一起,實際上腿肚子早就哆嗦的不成樣子,要不是努力保持鎮定,牙齒鼓都能敲的“咯吱咯吱”響。
默默地退到賣栗子的老板身邊,崔妍妍看著明春走向那位“洪爺”,心髒驟縮,雙手緊握,生怕他有個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