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蒙塵明珠(1 / 2)

一聽紀心瑤願意走,苟父臉上凝固的表情都瞬間鬆弛了起來。

“我保證,芝芝好歹也是我的女兒,我們把她怎麼樣呀?”他裝出了一個慈父的樣子。

但紀心瑤是不相信的。

“那我有兩個要求,第一,我們初八上班,作為老板我和芝芝是需要給員工準備開工紅包的,所以初五我就要見到她。第二,假期我們也有可能有工作的事情要商量,畢竟我們是做傳媒的,輿論一來什麼也說不準,所以絕對不能讓芝芝和我斷聯。”

紀心瑤對著一個父親提這樣的要求顯然是冒犯的,但她的確把苟芝芝帶走過,苟父也不敢掉以輕心。

“好吧,我答應你。”

“如果您的承諾不能兌現的話,怎麼辦?”紀心瑤進一步問道。

“什麼怎麼辦?難道我還會害自己的親生女兒嗎?”

“但您的確有可能做違背芝芝個人意願的事情,我對此深感不安,希望您能理解。

苟父頓時嚴肅起來。

“你倆這是啥關係呀?我瞅著咋有點不正常呢?”

紀心瑤上次可是直接騎馬到相親現場來搶人的,也不怪苟父會多想。

苟芝芝和紀心瑤對視了一眼,知道這誤會大了。

苟芝芝趕緊解釋道,“爸,我們就是朋友,純朋友!心瑤他有男朋友的!”

“她有男朋友她還見不得你找一個?她隻管她自己幸福的?這像話嗎?我們自己的女兒,給她找個好人家怎麼了?”苟父的情緒也一下子上來了。

“你找的芝芝她不喜歡。”紀心瑤幹脆地說道。

“那她喜歡什麼樣的?上次那個有錢有勢的,她嫁進去後半輩子就可以享清福了,有什麼不喜歡的。”

紀心瑤轉過頭,看了苟芝芝一眼,“她喜歡長的好看,性格好能哄她的。”

“長得好看能當飯吃嗎?”苟父不屑道,“男人最重要的還是能力!”

“能啊,現在都是講顏值經濟。您也是做生意的,因為明白吧,其實錢多了也就那樣,隻是個數字而已。錢多到一個地步以後拚的就是關係,名聲,地位。一個年入千萬的藝人往往比年入千萬的老板更能獲得這些。”

苟芝芝震驚地看著紀心瑤,小聲問,“你都知道啦?”

“猜的。”

《問道》拍攝結束以後,苟芝芝就老是給他提起一個演男主師弟的年輕小演員,紀心瑤就算再遲鈍也不會毫無知覺。

“他還沒那麼厲害呢。”苟芝芝說起來的時候有些害羞。

紀心瑤湊近了她,悄悄在她耳畔問,“進展地怎麼樣了?”

“還沒確定,他們公司管的可嚴了。”

苟父看著她倆說著小話,不耐煩地拍了拍桌子,“在嘀咕什麼呢!”

苟芝芝再次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沒有回答。

八字還沒一撇的事兒,她肯定不可能告訴家裏人。

“叔叔,我的本意還是為了確認芝芝的人身自由。這樣吧,如果芝芝和我失聯,我有權利進入芝芝可能所在的任何地方找她,如果超過苟家範圍,也是你默許我進入的,在法律上你和我承擔同樣的責任,你看可以嗎?”

她對苟芝芝的長輩不可能提出太過分的要求。

苟父隻想快點把她趕走,想也沒想直接敷衍道,“可以。”

“我錄音了的,口頭承諾和書麵文件是具有同樣法律效應的,希望您明白。”

說完,她站起來,禮貌地微微頷首,“告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