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嘩變(2 / 2)

後來衛所改革,衛所月糧不再由衛倉發給,而是改由台州府管理發放,再後來設立兵備道後,又由兵備道統一管理發放。

理論上,大明衛軍,騎兵月糧定額二石,普通軍士月糧定額一石,有家室的發鹽二斤,無家室的發鹽一斤,軍馬每日還給豆三升,草料十五斤。

另外,如作戰、操備、修邊、防秋等軍事行動,另給行糧,按行程計算支取。

大致上,一個衛軍一個月折合四五錢白銀。

不過這也隻是理論上的,實際上衛所製崩潰,不僅衛所軍田大都被軍官們侵占,而地方州縣也負擔越來越重,財政崩潰,根本無力供應衛所月糧缺額部份,於是就隻能一直打欠條。

台州參將協營的三千人馬,是衛所崩潰後募兵製的營兵。

一開始是從衛所軍戶裏招募營兵,發給銀二兩、布二匹做為獎勵,後來自願的則發給五兩白銀為安家費,並免掉其家庭五石稅糧,額外再免家庭兩人的徭役。

後來自願的不足,再抽募,一兵給三兩五錢白銀,再額外免家庭一人徭役。

所有自願和抽募的營兵是不發月糧和行糧的,隻每人每月發四鬥口糧。

到後來,安家銀不斷下降,降到三兩左右,但口糧提升,標準為米一石。

到了後來戰事頻繁,募兵標準上調,募軍每人發三兩安家銀,二兩行糧銀,入伍後還要支取一兩二錢到五錢的月糧。

天啟時,遼軍每月的軍餉大約在二兩上下,而貴州四川等地邊軍進入遼東做戰的,每月軍餉標準接近三兩。

當年戚繼光的戚家軍,每日軍餉標準就是口糧三分三厘,行糧一分二厘,一年軍餉標準大概就是十八兩白銀左右。

明麵上待遇還是挺高的,不過實際上到手大打折扣。

海門衛所的衛軍已經很久沒有領取到月糧了,就算是台州協營的營兵,都隻有那一百二十人能拿到餉,其餘的都隻能自謀生路。

甚至他們去自謀生路,還得每月給參將吳凱一筆錢,相當於交了錢就可以不用呆在軍營,去賺錢養家糊口。

老朱知道明末財政崩潰,偏偏中原和關外戰爭不斷,所以朝廷最後不得不在正稅之外加征三餉,七百多萬的遼餉,二百多萬的剿餉還有七百多成的練餉,這巨額的三餉征派,苦民無數,但依然沒法解決軍費所需。

明末朝廷正常歲入是一千四百餘萬兩,但崇禎十二年,加征的三餉居然高達兩千一百餘萬兩,更要命的是這些加餉並不能全入朝廷國庫,而且無數貪官汙吏還乘機加派貪汙。

浙東本是富庶之地,海門更是因為有港口碼頭,商貨雲集,十分興盛,但依然受這些影響,最直接的就是海門衛軍月糧領不到,台州協營欠餉嚴重。

今天有人拿欠餉來鬧事,那是極有群眾基礎的,一點就燃,如幹柴遇到烈火一樣。

趙千總可以殺,但欠餉欠糧這事既然挑起來了,不是那麼好平息的。

老朱起身。

“去外麵見見大夥,商量一下怎麼解決此事先。”

“殿下,外麵群情洶洶,千萬不能出去。”

“孤已正位監國,難道還不敢見自己的百姓、軍兵?”

老朱擺手,大步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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