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相當於合法的吃空餉,隻是以前是虛名冒餉,現在則是按名額分配。
六十名營官家丁隊不能少,他們的餉照給,但另外按這六十人的餉,再給一份營官,等於在其自己的正式年俸銀外,又得一筆名糧錢。
“這個家丁名糧,我初定是總督一百名,提督八十,總兵六十,副將三十、參將二十,遊擊十五,都司十,守備八、千總五、把總四。”
以後軍官們按各自級別,規定家丁數量,同時享受相應的名糧。
一個總督,可以有一百名家丁,也能合法的領一百個家丁名糧補貼。總兵則隻有六十,最低的把總,隻能有四個家丁,領四份名糧。
在這個名額外,不許額外擁有家丁,也不許再額外吃名糧,更不許再冒名空餉,不許找理由克扣士兵們的餉錢。
“各訂親丁名糧數目,以為軍官養育家口仆從之需也。”
朱以海這番計劃一出,王之仁從開始的不以為然,變的認真思考起來。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規矩得先定,然後才有標準可依。
“營中公費,另有專款拔付以做專用。諸位將軍覺得如何?”
王鳴謙比較年輕,說話沒什麼顧忌,直言道,“其實朝廷的俸祿一直太低了。”
這是實話,老朱打天下坐皇位後,定下的官員俸祿標準,非常的低,直接給祿米,一個七品官一年才九十石米,關鍵是老朱還喜歡搞什麼折色,比如部份發寶鈔,再比如後來的皇帝給官員們發香料。
總之,實際到手的非常少。據說不少官員實際到手的俸祿,折合隻有名義上的百分之五左右,而到了大明快亡的時候,不僅士兵欠餉,當官的也一樣拖欠工資。
所以一直以來,大家都是自己想辦法撈錢,如果真的一點不撈,那可能就跟海瑞一樣連女兒都要餓死。
“在寧波,知府的師爺一年也有五百兩俸銀了,浙江巡撫的師爺甚至起碼八百兩一年。”
朱以海沒法反駁。
一個總兵官,一年五百兩銀子確實有些少,但現在他也不可能定的太高。
現在加六十個親兵的名糧,待遇大大提高,如果一個家丁月餉三兩,則總兵每月額外可得一百八十兩名糧銀,一年可就兩千兩了,是基本俸銀四倍。
“兵分三等,餉銀定的有些高,臣以為上等兵每月二兩銀足矣,二等的一兩半,三等一兩,至於月糧,皆給米三鬥便行了。”張名振比較中肯的提議。“軍中馬兵和字識可為一等,戰兵為二等,守兵則為三等。”
老朱思考一下,便同意了。
沒錢,定再高的餉也沒用。
“那旗手營一營四哨,一哨四隊,一隊四什,每什十人,則一營正兵六百四十人,再加上營官親兵六十,哨總親兵五人,隊總親兵四人,親兵一共一百四十四人,外加幫辦、書記、字識等,則一營總額八百。”朱以海想了想,“若出戰,一營再配二百長夫。”
旗手營暫定為陸師步兵,親兵也就是家丁,配馬。
“吃完飯便動身去鄞城,聽說謝三賓家財萬貫,這次正好找他借錢充餉。”朱以海笑著對大家說道,“抄了謝三賓這漢奸家,正好按這新餉製給各營將士們發第一筆餉!”
以後也就不管什麼浙兵兩萬五了,也不管什麼鎮標三千六,要重新整編各營人馬,以營為單位,足兵然後足餉。
至於這餉錢哪來,本地稅賦是其一,但最重要來源,肯定還是借錢或抄家了。
要養兵,朱以海也就隻好不擇手段了。
反正謝三賓這種寧波首富,也是為富不仁,甚至是賣國賊漢奸,不拿他開刀,拿誰開刀。
打土豪分田地這種事還幹不得,但抄幾個漢奸的家充軍卻是迫切需要的。
“名揚,我親領旗手營,手底下也要招六十名家丁親兵。”
“末將願為殿下選拔。”
“還是我自己來吧。”朱以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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