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謝玉海這個侄女兒,(1 / 2)

就是個封建觀念的受害者——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如此重男輕女的父母。

小姑娘叫謝蓉蓉,初中畢業,正準備上高中的,卻被家裏勒令輟學,要是個學習差的,或者孩子有點毛病倒也罷了,小姑娘成績出眾,品德優秀,老師同學都讚不絕口,但是家長——就是謝玉海那個怨種弟弟,死活就不讓上學了。

有受害者,那就有得益者,謝蓉蓉的哥哥謝大玟,自然占據了家庭所有資源,受盡恩寵。

如果是一般人家,苦點也就苦點,日子總還得過,麻煩就麻煩在,謝大玟和謝蓉蓉前後腳覺醒了異能:當然都是火係,而且謝大玟是三階,謝蓉蓉隻是個一階。

兄妹倆差距這麼明顯,謝氏夫婦立刻坐實了女兒是冤種,應該賣血賣腎為哥哥奉獻的生活指導方針——他們甚至連女兒異能登記核準的工本費都不願意出,要謝蓉蓉自己去找研究機構賣血繳納。

他們是想了,但是管理局不幹啊,治安局更不可能看著,狠狠地將這夫妻倆申斥了一頓,但是情況並沒有好轉。

一直關注謝蓉蓉情況的管理局事務官氣的七竅生煙,但是女孩還小,很多事必須要監護人負責,他也很難辦。

經過幾番考慮之後,他通過婦聯向檢察院提起了申訴,要求剝奪謝氏夫婦的撫養權和監護權。

事實確鑿,那夫婦倆也願意把謝蓉蓉送人,所以離家的手續是好辦的,可是……謝蓉蓉的去向是個問題了:她可是超能者,本身很危險,又自有一份收益在,這份管理局發放的津貼理論上是要交給監護人分配的。

還要考慮到謝蓉蓉的心情,小姑娘遭受的這些,不知道惹了多少旁觀者的眼淚,但是她自己心情如何,外人卻難以體會,更不要說參透了。

管理局是真怕這孩子將來出點什麼心理問題。

好在他們查到了謝蓉蓉有個叔叔也是超能者,雖然還單身,不符合收養條例,但這可以商榷,就需要管理局和治安局各自出人擔任聯合監護人,組成一個家庭式宿舍。

謝玉海當然知道自己那個弟弟是個什麼貨色,當年也是發生了不少事,兩家已經不來往了,但是他也沒想到那混球能幹出這樣的事來。

不過他對管理局的擔心,提出了另一個解決辦法:關於寄宿家庭其實是可以不用的,隻要監護權就可以,因為他的學生,接受這樣的孩子作為學徒,可以提供日常食宿。

正好,謝蓉蓉自己那份津貼收益,可以拿來做學費,也不過他這個監護人的手,直接交給道館就行了。

這個高風亮節的學生,自然就是康王了。

康王聽完了謝玉海的描述,義憤填膺倒也不至於,可確實非常不痛快,他幾世父母雙亡,已經淡忘親情的滋味,但這不代表他能接受這種人。

父母對孩子有所偏愛是可以的,人之常情,可把事兒做到這種程度,簡單的不齒不足以形容他的厭惡。

不要說謝蓉蓉是個超能者,就是個普通人,他也有辦法讓她涅槃重生,鳳儀天……下……這個好像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