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打我們的臉?(1 / 2)

一瞬間,肖禦進入到模擬罪犯心理的狀態!

“如果我是凶手,我策劃這起有預謀的變態殺人案,需要什麼步驟?”

“製定完美作案計劃、準備好作案工具、熟悉被害人家區域、計算好作案時間、設計好陷害何曉過程……起碼需要三天到一周時間。踩點,是不可缺少的環節,也是最浪費時間的!”

“等等,那麼我為什麼會知道嫌疑人何曉的手機,並且能模仿出女被害人的口吻,發出那條短信?”

“是因為我太熟悉被害人一家與何曉……我和他們是什麼關係?”

“同學、朋友……不對,這種線索太明顯,我不可能留下如此明顯的線索。”

“那麼,我為什麼發出這樣一條短信?是單純的引誘嫌疑人,或者另有目的?”

“原來如此……短信不光可以讓何曉因憤怒去被害人家,也可以把警方帶入一個誤區,即使懷疑凶手另有其人,也會往被害人一家與嫌疑人何曉熟悉的人身上引,一箭雙雕,好算計!”

“那麼,我殘忍的甚至變態的殺害了被害人一家,嫁禍給何曉,為了什麼?”

“根據警方調查,不管是被害人一家三口,或者是嫌疑人何曉,過去都沒有得罪過什麼人,更不要說這種仇恨可以上升到滅人滿門,濁骨揚灰合血作畫的地步!”

“單純的變態心裏作祟?絕對不是!”

“我如此冷靜,能周密的布出這樣一個局,更能冷靜的清掃所有作案痕跡,這種心智,這種冷靜,如此變態的做法肯定不會看到我的眼裏,和小孩子的遊戲一樣,太低端了……但我偏偏就是做了,為什麼?”

“想不通,我絕對不是那種人……這條路走不通!”

“既然走不通,就從作案工具開始……”

“殺人工具、剝皮工具、碎骨工具,烘幹工具,磨粉工具……雖然被害人家裏的工具的確可以做到,但在33個小時內卻無法完成。所以,還有其他工具!”

“如此多的工具,會很重。”

“當我殺人、毀屍、作畫後……勢必精疲力盡,又怎麼可能帶走如此多的工具?如果留下,會被警方找到線索……”

“不,我不用帶走它們,隻需要把它們藏在警方不會注意,不會發現,輕易不會想到地方就好。”

“什麼地方?”

“小區化糞池?不,帶著它們出去,很容易被小區監控看到!”

“居民樓內租一間房?不對,這樣的話肯定會留下身份信息!”

“或者是……都不對,這些地方還是容易被猜到,不會是的!”

“那麼,是什麼地方……”

突然,肖禦眼睛驀地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