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雄是江東縣衛計委一名普通工作人員。
由於工作關係,他認識了江東縣人民醫院的院長沈直華。
章雄認為沈直華擔任院長多年,應該收受了不少賄賂,如果將其綁架,勒索一筆錢財,對方可能不敢報案。
於是,章雄夥同張凡、張小寧,多次到沈家附近踩點。
一個星期前的晚上,章雄三人攜帶繩子、鐵鏈等工具,開著租來的一輛小轎車到沈直華家門口蹲守。
次日淩晨,沈直華回到家門口時,被章雄和同夥從身後突然襲擊,用東西套住頭,捂住嘴巴強行塞進小轎車裏。
隨後,章雄三人將車開到偏僻的一處山洞內。張凡、張小寧還冒充江東縣紀委人員,逼迫沈直華說出到底收受過哪些人的賄賂。
沈直華交代了自己部分受賄情況,並寫下字據交給章雄等人。
章雄則提出索要15萬元贖金。
沈直華為了人身安全,便打電話向同事李某借了15萬元,並拿錢到指定地點交給張凡。
二天後,章雄三人將沈直華帶回市區。
張凡來到江東縣人民醫院對麵的公交車站,收取了李某的15萬元。得手後,章雄三人各分5萬元,之後將沈直華釋放。
沈直華擔心以後還會被章雄三人敲詐,雖然他不認識張凡、張小寧二人,但章雄還是在沈直華麵前露出過麵目,同時還發出過聲音,被沈直華誰了出來,於是他進行報警。
章雄覺得沈直華不會報警,便放心地上班,被警察輕易抓獲。很快,張凡、張小寧二人相繼落網。
章雄等三人落網後,由於張凡、張小華二人涉嫌冒用紀委工作人員的名義,江東縣紀委人員到看守所提審了他們。
他們交代沈直華在山洞內吐露的部分受賄情況,特別提到了沈直華收受了某藥商的一輛車。
根據這條線索,江東縣紀委工作人員隨即展開調查,確認沈直華曾經授意商人尤複明幫其購買了一輛進口越野車,實際價格為50萬元。
江東縣紀委書記林楓此時特意解釋道:“我們有理由懷疑沈直華受賄了。”
根據這條線索,江東縣紀委對沈直華采取留置措施。
經過調查,沈直華在擔任江東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期間,先後收受財物近二千萬元。
林楓說道:“在調查初期,我們並未在沈直華的銀行存款賬麵上發現異常。後來才發現沈直華將收受的絕大部分財物分別以現金、銀行卡等形式保管在五個人的地方,其中有三人為醫療器械商。”
“沈直華收受了二十多名醫療行業商人的財物,主要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在藥品、醫療耗材、檢驗試劑及醫療器械等采購過程中。”
“另外,我們還發現沈直華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並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醫療器械商呂芳是為沈直華保管涉案財物的商人之一。
從送煙送酒送錢開始,到為沈直華兒子讀書進行打點,呂芳費盡心思投其所好、長期經營,深得沈直華的信任。
多年來,沈直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呂芳所在的醫療器械公司在銷售耗材、小型設備方麵提供幫助。
按照結算款10%-20%的比例,呂芳多次送給沈直華共計180萬元。
呂芳交待:“這種政商關係肯定不是良性的,但大家都這麼做,暗規則就是這樣,我也不得不這樣做,否則我沒有生意可做。”
幾乎在同一時期,多個醫療器械商都按成交價的10%,分別送給沈直華一百萬至幾百萬元。
因擔心被查,沈直華將呂芳送給他的180萬元暫交給呂芳保管,但後來呂芳將這些錢用於購買股票、償還貨款,無法退還沈直華,兩人關係由此破裂。
接替呂芳擔任沈直華“私人管家”的商人是他的老鄉——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尤複明。
沈直華每次回家鄉,幾乎都由尤複明出資接待。
二人關係熟悉後,為掩人耳目,沈直華向尤複明提出,以後送錢不使用現金,換用紙條計數方式讓尤複明代為保管。
沈直華多次提前向尤複明透露江東縣人民醫院要采購的醫療設備參數、品牌、價格等內幕信息,幫助其獲得銷售血泵、光電監護儀等醫療設備的業務。
作為提供關鍵內幕信息的回報,尤複明先後送給沈直華好處費二百多萬元。
沈直華交待:“醫院科室會先提出設備的采購計劃,經過內部討論決定後,最後還要設備科提出一個方案,說明想要哪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