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連城問道:“李剛為會要逆向行駛?”
陳成解釋道:“我估計他是從天港大酒店開車出來,向北逆行一小段,向西麵黃山路開去。”
“他開車轉過來剛上路,我們正對著,刹車沒有刹住就撞上了。你說怎麼這麼巧,兩車相撞以後,兩輛車的位置正好調了個。”
“吳修把我和老王從車裏拖出來送到醫院。一個星期以後我才知道是這個結果。”“我和老王在醫院花了好多錢。我的車是上了保險的,保險公司說,因為我酒後駕駛,拒絕全額賠償。”
“我的腿斷了,車也撞報廢了,你叫我今後怎麼活,我買車借來的錢還沒還上……”
郭連城繼續問道:“你沒有找過相關部門?”
陳成一邊哭一邊說道:“我找了好幾次。前兩次他們還聽我說,問問情況,說要進行調查。”
“後來我再去找,他們說我是無理取鬧,還說我願意到哪裏去告就到哪裏去告,反正告到哪裏也告不贏。”
聽了陳成的訴說,郭連城感到十分氣憤。
郭連城不像有的律師能身居事外,全憑理性辦案。
每次打官司,他如同身受,全身心投入,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為此每打完一場官司,郭連城都感到身心疲備,需要進行休整。
郭連城憤憤不平地說道:“這個案子我接了,隻要你說的是事實,就是贏不了這場官司,我也要讓他名聲掃地。”
陳成感激涕零,從身上掏出一疊錢,放在茶幾上:“隻要能打贏官司,就是賣房子……”
郭連城鐵著臉說道:“陳成,你把錢收起來。你給錢的話,我就不接這個案子。你有錢,找別人去!”
陳成收回了錢,千恩萬謝地離開了。
郭連城用了一個星期時間對陳成的案件進行了調查取證。
他發現不但陳成所說證據確鑿,而且找到了那天晚上李剛在天港大酒店喝酒後打折賬單上的簽字,證明當天李剛是酒後駕車回家,而且逆向行駛。
郭連城還進一步了解到,李剛居然是陳立豪老婆陳玉的表弟。
郭連城拿著當事人陳成的委托書和有關證據複印件找到開元縣公安局負責人溫華。
溫華在辦公室熱情接待郭連城。
他和郭連城打過交道,知道郭連城的厲害,為此對郭連城十分客氣。
他先遞煙,又讓秘書泡茶。
郭連城開門見山說道:“領導,我是夜貓子進宅沒好事,你看看這個吧。”
溫華看完郭連城遞過來的材料,說道:“郭律師,這件事情我不了解情況。這樣,我先進行調查,如果真的像你材料上所說,我們一定進行嚴肅查處。”
郭連城說道:“領導,我們打過交道,相互都了解。我暫且相信你說的話,我等著你們的調查結果。”
“我今天來找你,是希望你們自身能夠解決這件事情。如果你們自己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那就隻能再次對簿公堂。”
上次郭連城打官司,是關於超期羈押嫌疑人的事情,結果是郭連城的當事人勝訴。
溫華心裏想狠狠地踹郭連城幾腳,臉上卻要陪著笑容,說了一堆歡迎監督、感謝批評的套話,一直把郭連城送到電梯口。
郭連城找過溫華後,本以為很快就會得到答複。
可是過了一個星期卻毫無音訊。
郭連城便給溫華打電話,卻沒人接。
他打電話到辦公室詢問,得到的答複是溫華到省裏開會沒回來。
郭連城生氣地說道:“昨天我還在電視裏看到他,你讓他接電話。”電話卻掛斷了。郭連城感到非常氣憤。
他本來希望通過溫華對這件事情的處理,盡快解決這起冤枉案。
因為訴訟過程十分漫長艱難,要經過法庭受理、法庭調查、判決、執行等一係列程序,最少也要三個月,一般要拖上一年。
況且,打官司的話,對溫華和部門有百害而無一利,郭連城想不通,為什麼溫華知錯不改?非逼著他打官司不可。
那天郭連城離開後,溫華仔細研究了郭連城提交材料的複印件,打電話給交警大隊,對這起撞車事件進行了解,基本上可以認定郭連城所說的事實。
這件事情如何處理,對溫華來說是道難題。
李剛是陳立豪妻子的表弟,秉公處理必然要得罪於陳立豪;放著不處理顯然說不過去,不如讓郭連城告上法院,讓法院去處理此事。
溫華把李剛和處理這起事故的邱澤叫到辦公室,狠狠地臭罵了他們一頓,最後說道:“你們已經被告上法院,你們必須對單位造成惡劣影響負責!單位將根據法院的判決結果,對你們進行處分。”
邱澤被嚇壞了,事後找到溫華,把處理這起撞車事故的過程如實進行了彙報,主動提出立即改正事故處理中的錯誤,請求組織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