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爭鬥的藝術(1 / 2)

鄭燕從事房地產生意,肯定會與各個部門打交道。

有些人不是光靠送錢送物就能擺平,還有一些人對於美色也不是非常熱衷,或者他們本身就有秘密的女人,根本不願意讓外人知道自己喜歡美色。

為此,鄭燕就必須利用盧偉手上的那些領導幹部資源。

她請求盧偉幫忙的事情不是很多,不過,凡是盧偉出麵解決的事情,最終都能順利地解決,甚至結果往往比預期還要好。

隻是,她從來沒有送過盧偉任何錢物,最多是給盧偉介紹過來的朋友在購買商品房和商鋪的時候給予最大幅度的優惠,並且可以挑選最好的樓層或最好的位置。

不過,這些東西並不能構成行賄受賄的證據,因為在銷售過程中,確實會有這樣折扣的優惠幅度,又不是低的離譜的價格或者幹脆是白送。

有一次,二人親密運動後,鄭燕曾經問過盧偉這個問題。

盧偉明確回應道,他從來不會因為某項具體的業務去送禮行賄,也不會在某項業務完成之後給對方提成,這樣的做法是愚蠢的人才會做的事,因為很容易事後被查處。

在許多時候,盧偉會把事情做在前麵。

當然,盧偉向人家開口時,也隻是讓這些人感覺到不過是順水人情,並不違反原則,這樣的話,就不會留下任何隱患。

為此就算鄭燕願意與方君明進行合作,也沒有明顯可以定罪的證據,除非鄭燕虛構證據進行陷害。

不過,鄭燕自身確實有些不幹淨。她在公司發展壯大過程中、在承接業務當中,或多或少地進行了一些錢物或美色的公關。

為此如果對她和她的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的話,她並不能保證能過關。

隻是,她也一直在猶豫,萬一方君明卸磨殺驢,不僅會害了盧偉,同時自己也逃不過懲罰。

與其這樣,還不如賭一把,看他們最終如何來調查自己。

方君明看到鄭燕最終的決定是拒絕配合,完全愣了愣,最終丟下一句“你好自為之吧。”的話,便與另外的幾個人揚長而去。

在務虛會議結束的晚上,張東峰與方世軍、徐柔又聚在一起商量。

徐柔見過盧偉後,便想積極推動盧偉當選為會議代表。

方世軍則認為,不能老是由對方進行出手,這邊隻能被動地進行防守,有時還會防不勝防。

在有的時候,進攻也是一種防守,可以打亂對方的部署。

他認為徐柔得知的那幾個人,自身不一定很幹淨。

隻要有確鑿的證據,完全可以來一次反擊。

正所謂傷其五指、不如斷其一指。如果能夠將他們之中打倒一個,其他人就會立即分析得失,根本不會如此賣力。

徐柔認為這樣做的可能性不高。

湯海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聽說過有貪腐行為的小道消息,要麼是他隱藏的很深,很難進行調查;要麼是他還有更高的目標追求,現在必須清廉做事、清白做人。

聽盧偉說起過蘇龍坤,說他的煙癮和酒癮都很大。每天至少要抽二包煙、要喝半斤白酒,而且不是上千元的煙不抽、酒不喝,這樣的話,光這些煙酒的消耗就是一筆巨大的費用,隻是煙酒的問題很難進行調查。

龔強的能力很強,除了生活作風有些問題外,也很難查到他的經濟問題。一是他做過領導秘書,已經養成了謹慎的心理。二是他目前在紀委工作,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

楊普剛則更具有隱蔽性,省府辦公廳的工作人員都說他為人不錯,態度和善、願意為下屬擔責,也願意為工作人員爭取利益。

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算現在能對某個人進行立案調查,要想查清情況,至少需要一二個月時間,到時黃花菜都涼了。

方世軍此時再提議:“擒賊先擒王,幹脆直接針對王威。”

張東峰驚訝地擺了擺手,勸阻道:“王威能夠到達目前的崗位,肯定不可能象某些貪官一樣四處伸手。象他這樣的人,應該還是會注重自己的形象,主要是他還有更大的晉升目標。”

方世軍反映過來,說道:“我說王威沒有一點經濟問題是不可能的,但他確實沒有必要四處收錢辦事,主要是他有他的另外渠道。”

“你們應該知道省城還有一家規模還可以的廣濟房產公司,也就是與天元、海潤共分華杭新城城市綜合體建設的第三家公司。”

“經過多年的秘密調查,我才知道廣濟房產公司的幕後老板是許寧,他王威的親外甥。”

“許寧所成立的格蘭控股集團,是一家神奇的企業,很多人都不清楚具體做什麼的,但對於華杭市的人來說,這家公司頗具傳奇色彩。”

“許寧最先做的是房地產生意,當時剛好趕上了房地產黃金發展時期,自身的經濟實力不斷膨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