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霸王舉鼎(2 / 3)

話說得這麼咬言砸字兒的,在場誰都聽出來了。

這是讓林朔一人搬,搬走多少是多少。

林朔這就笑了。

這種事兒,不算新鮮,自古有之。

以前那些財主,包括官員,家裏糟了獸災,請獵門中人出手,往往就是這一出。

獵門中人做買賣,那是看碟下菜的。

窮苦人家徒四壁,被逼得沒辦法了有事相求,給塊窩頭那就幹了。

如果要是家纏萬貫的主兒,那這一口價叫上去,得讓他心疼才行。

價格叫得那麼高,東家再有錢也有不放心的,得稱量稱量獵人的能耐。

所以做買賣之前的這頓東家飯,是沒那麼簡單的。

酒量,這是第一關。

飯量,這是第二關。

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席間談笑風生,這才叫江湖異士,東家才會相對放心。

這兩關闖下來,一般就完事兒了,在東家這兒休息一晚,第二天一早就幹買賣去了。

也有那些疑心重的東家,兩關一過還是不怎麼放心,於是這就有了第三關,叫做“金銀擔”。

用真金白銀,來試獵人身上的真能耐。

上兩口結實的箱子,箱子蓋必須得打開,漏出裏麵填滿的銀錠。

箱子一前一後,手臂粗的麻繩捆紮好了,中間擱一根圓木當扁擔。

這付“金銀擔”的份量,看之前獵人的叫價。

起碼是一千斤,如果價格叫得高,也有兩千斤以上的。

酒足飯飽之後,這副擔子拿上來,獵人要是能一下挑走,那這兩箱銀子就算是送的。

要是馬步紮下去,肩膀吃勁兒這一下子沒起來,就沒第二下了。

不用東家趕人,獵人自己滾蛋,買賣也就黃了。

按獵門規矩,這種挑不起金銀擔的獵人,那就得降級,砍掉兩寸能耐。

這事兒直到明清時期,山西晉商起來,有了金融的概念,錢莊票行彙通天下,才慢慢少了。

因為一般有錢人家,不會在家裏擱那麼多真金白銀了,銀票畢竟方便。

今天阿萊佐這兒,這頓東家飯吃下來,風格有些複古的意思。

三關看樣子是一樣不落,全給林朔上了。

這箱小二十噸的黃金,其實就是“金銀擔”。

隻是這軍閥太有錢了,以前的東家基本都用銀子,他直接上金條了。

按說他既然舍得死,林朔自然也舍得埋,不過說到底,林朔是個守規矩的。

既然是“金銀擔”,那就沒這麼上的。

凡事講究分寸,金銀擔裏的銀兩,按規矩來說不多不少,正好是買賣叫價的三分之一。

要是少了,這是看不起獵人的能耐。

要是多了,這是為難獵人,潛台詞是獵人叫價太高。

按照之前雙方商定的合同金額,這箱金條要是有個四噸左右,那就差不多。

可這兒有小二十噸,顯然是超了。

阿萊佐這麼上,是他不懂規矩,林朔既然知道規矩,就不能這麼拿。

否則獵門總魁首這麼辦事兒,傳出去讓門裏人笑話,為了錢臉都不要了。

於是林朔對阿萊佐說道:“這個太多了,還請將軍取一口小點的箱子過來,我隻拿五分之一就行。”

阿萊佐一聽這話,哈哈大笑:“兄弟,你堂堂一個獵門總魁首,難道身上就這點能耐?

五分之一,那才不到四噸啊。

你這是看不起你自己的實力,還是看不起哥哥我的財力?

你別跟我客氣,更別跟自己客氣,這箱金條你要是力氣夠,全拿走!”

話說到這兒,林朔就有些為難了。

他聽出來了,阿萊佐確實不懂獵門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