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飛燕的觀念一時難以轉變。
楊辰也沒想著讓她一下子就變個人。
“暫時試行!”
“好不好,看效果。”
司馬飛燕遲疑了一下,她還不滿十八歲呢。
治軍趕不上楊辰,她認。
治政手段,她更是外行,胡亂插手未必就好。
試運行?
那先等等吧!
接下來。
楊辰發布了五殺三罰令。
卻把所有人嚇了一大跳。
叛國投敵者,殺!
奸淫擄掠者,殺!
謀財害命者,殺!
貪汙受賄過一百兩者,殺!
盜竊超過一百兩者,殺!
三罰令最是古怪。
貪汙受賄,二十兩以下,丟官罷職,斷一指。
盜竊者,二十兩以下,斷一指。
謀奪他人財產,二十兩以下者,斷一指。
以上三類,每多二十兩,就多砍一根手指。
直到把一隻手砍光了,就輪到掉腦袋了。
要知道,大晉延續了大周律。
刑罰很是寬鬆。
罪大惡極者判處死刑也有,但少之又少。
縣、府、州,路、最後到朝廷,需要層層上報。
最後確認判處死刑,才會秋後處決。
諾大的中原之地,一年也沒三百人。
更多的就是服苦役,或者幹脆刺字充軍。
楊辰倒好。
完整的律法幾乎棄之不用。
五殺三罰就解決了?
這也太簡單粗暴,形同兒戲了。
司馬飛燕有意見,難得來一次的明月都反對道。
“楊辰,你也是學富五車之人。”
“你應當明白,曆朝曆代無數先賢重重增補之下,才有今天的大晉律!”
“你……”
楊辰毫不客氣地打斷了明月的話。
“明月姐,你覺得軟綿綿的大晉律,有何等震懾作用?”
“罪犯充軍,服苦役?”
“這樣的軍隊,有多少戰鬥?”
“苦役之地,往往就是動亂之源。”
“又有多少人舉旗造反,嘯聚山林。”
“你們算過沒有?文人口中的改過自新四個字。”
“饒一人,卻害死成百上千人的例子,比比皆是。”
“亂世用重典不假!”
“和平時代,一樣不能放鬆。”
“不嚴苛,那還叫法麼?”
在楊辰看來。
人性趨利,貪婪沒有止境。
必須給每個人前頭擺上一把刀。
有些事,你絕對不能越雷池一步。
充軍,勞役,罰錢,不管多少年,都治標不治本。
威懾作用根本不夠。
兩條路。
或者死,或者殘廢!
所有人就會警惕害怕。
一個人要是因為小偷小摸,或者貪汙圖財被割掉手指。
他的下半輩子,都將在人們指指點點中渡過。
他的家人絕對引以為恥,抬不起頭。
也會讓所有鄰裏,親朋引以為戒。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以殺止殺,永遠立竿見影。
這是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強的收益。
人有私心,再也正常不過。
但你不能把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對於這種人,隻能讓他更痛苦。
楊辰引經據典,旁征博引。
總算讓大家點頭同意了。
不過,五殺三罰令。
依然是試運行。
當然,範圍也隻適合飛燕城和新占領的五縣之地。
楊辰相信,不管任何一條措施。
得以實施,就是在通往勝利的路上邁出一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