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 章 鍾宜番外上(1 / 2)

作為任家這一代最好的孩子,任東致一出生就備受寵愛。他父母工作忙碌,從小都是哥哥帶的,可以說是將他當兒子一樣。

任家上一代曾經出過孩子被綁架一事,為了保護自家孩子,任家行事越發低調,在他們成年之前,除了個別宴席,鮮少帶他們出去。

作為家中的幼子,前有樣樣出色作為繼承人培養的大哥,家族對他的期待不深,隻希望他健康快活地長大。甚至還遵從了他的想法,讓他在普通的學校裏讀書,就和普通人一樣。在初中的時候,任東致生了場病,體內激素紊亂,加上他那時候喜歡吃高熱量的產品,整個人就跟吹了氣的氣球一樣膨脹起來。

他也嚐試過減肥,可惜沒有這個毅力,隻是三分鍾熱度罷了。那時候的他,和班級許多同齡少年一樣,暗戀著學校裏的校花鍾宜。

當時的學校裏有兩個鍾宜,一班的鍾宜長相清純,家境優越,妥妥的白富美,被全校投選為校花,前者被稱為大鍾宜。六班的鍾宜年紀雖小,卻已經能夠窺見日後那豔麗的美貌,被戲稱為小鍾宜。隻是她的漂亮太具有攻擊性,容易招惹同性的惡感,在初中的年紀,身材就已經出落得極好,窈窕娉婷。不少人私下提起她都一臉鄙夷,說她是狐狸精轉世,最喜歡勾引男人。關於她的傳聞半真半假,就沒一句好話,“賤貨”、“**”等標簽被貼在她身上。

有說她和外麵混混勾搭在一塊,最喜歡校園霸淩其他女孩子。

有說她最喜歡橫刀奪愛,哄著男生給自己買東西。

任東致當時在五班,和小鍾宜是隔壁班,他也曾見過小鍾宜幾麵,印象最深的是那雙明亮堅定的眼睛,他隱隱覺得她並非其他人嘴裏詆毀的那樣。隻是他和小鍾宜並不認識,即使為她說話,也隻換來嘲笑。

雖然如此,但比起小鍾宜,他的確更喜歡大鍾宜。清純溫柔的大鍾宜可以說是滿足了他對於初戀的想象。據說她會省下錢給路邊的小貓買吃的,也會替受傷的同學包紮傷口,就如同小說中的女主角一樣,幹淨善良而美好。

原本這段暗戀很有可能一直埋藏在心底。隻是後來任家的總公司搬遷地址,全家也準備搬到新城市。任東致不可避免得轉學。

無論如何,都想把他的心意傳達出去。

任東致寫了一封給大鍾宜的情書,在學校運動會期間,讓人轉交給對方。

隻是他那時候太過緊張,險些咬到自己的舌頭,忘記讓對方拿給一班的鍾宜。

等回過神後,任東致連忙追了上去,一方麵是想看對方有沒有送錯對象,另一方麵,也想看看大鍾宜的反應。

雖然他知道大鍾宜大概率不會接受。

讓他慶幸的是,幫他轉交的同學沒有送錯人,順順利利將那情書送到大鍾宜手中。任東致裝作休息,坐在台階上,眼角的餘光觀察著她的反應。

當時的大鍾宜擔任一班的啦啦隊隊長,正坐在樹蔭下休息,同自己的好朋友嬉笑著,笑聲如鈴鐺般悅耳。她似乎塗了粉色的口紅,鮮嫩的色澤如同玫瑰花瓣。

在看到情書的時候,她並沒有露出驚訝的表情——她每周都能收到好幾封情書,不僅有本校的,也有外校的。

“是誰給我的?”她歪了歪頭,露出淺淺笑意。

“五班的任東致,長得很胖。”

大鍾宜楞了一下,清純的臉上閃過嫌惡的表情,拖長了的語調帶著淡淡的不滿,“哦,是那頭肥豬啊,居然被這種人喜歡,真惡心。”

她的表情依舊純潔可愛,吐露的話語卻如同冷水一樣,將任東致透心涼。

大鍾宜的朋友也同她嬉笑著,“現在的人真沒有自知之明,也不照照鏡子,癩□□也想吃天鵝肉。”

“我看直接把這個情書貼到宣傳欄上好了,也讓大家看看他的臉皮是有多厚。”

任東致手緊握成拳頭,怒火幾乎要將他的理智燃燒殆盡,他站了起來,準備衝上去,將自己的情書搶回來。

隻是那封情書,卻被纖細的手指抽走。

任東致順著手指望去,看到一張精致明豔的臉龐——那是六班的小鍾宜。

她寒著臉,越發顯得冷豔,“誰說這情書是寫給你的?叫鍾宜的人可不止是你,還有我。”

她將情書抽走,撕開信封,看了幾眼,嗤笑一聲,“這情書果然是寫給我的,上麵誇我燦若朝霞,如芍藥玫瑰般耀眼。”

“你看看你自己寡淡的臉,配得起這樣的讚美嗎?”

她直接將情書收了起來,瞥了她們一眼,“一群自作多情的蠢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