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出了那份保險單,“恩斷義絕的話,為什麼在去年的時候你會簽下一份人身意外險,並且受益人還是你的哥哥?”
“我不知道:這份保險我沒寫。”
我指著上麵的字跡,“你仔細看清楚,這真不是你寫的?”
李偉看著上麵的名字,陷入了沉思,過了好一會他才恍然大悟,“好啊,我這個好哥哥是不是想害死我,然後拿到巨額賠償?我告訴你們,我跟他已經好幾年沒有來往,我絕對不可能簽下這份保險單!”
“而且這上麵的字跡,跟我有細微的差距,我哥哥知道我寫字什麼樣,他一定是在模仿我的字跡!”
如果要真是這樣的話,那這個案子可就要比我想象的還要複雜。
首先發現李強的地方,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他是被人扔到那裏的。
但是因為已經過去太久,根本就無處可查,就算我們找到案發現場,恐怕也根本不會留下什麼證據,更不要提,前幾天還下了一場大雨,任何東西都已經被雨水衝刷的幹幹淨淨。
其次就是這兩份人身意外保險單,讓我覺得很奇怪,如果他的弟弟真沒有和李強來往的話,那麼李強就涉嫌偽造保險單偽造簽名。
他的確有想殺弟弟取保險的意思,再加上李強還有欠款。
“李偉,我勸你最好跟我們說實話,你哥哥最近到底有沒有找你,這一年間,尤其是這半年之內!”
“我都已經說了沒有,你們還要我說幾次,你們這些當警察的自己去查不就行了!好幾年不曾來往,我對他的事情根本就不知道!”
李偉第二次想要關上門,卻再次被我攔下。
對方有些惱羞成怒,正要說話,卻被我打斷,“你身為公民,理應配合我們情況的調查,現在是在你家裏談話,你總不想讓我把你帶到警局吧?”
聽到這裏,他才離開了門口,“那你們進來吧,我跟你們好好說一說!”
李強和李偉是兄弟倆,而且是同父同母,雖然彼此年齡相差兩歲,但是關係卻很好。
李強身為一個哥哥,也算是比較合格的,至少從小到大對自己這個弟弟並不差,尤其是在發家之後,對這個弟弟幫忙頗多。
逢年過節,不僅會給大額紅包,而且還給他介紹了一份不錯的工作。
然而在五年前,他們之間的友好關係卻戛然而止!
原因是因為李偉當時談了一個戀愛,他想和對方成婚,而一直以來很寵愛他的李強卻拒絕了,並且強硬的要求他娶一個富家千金。
可是對方長相醜陋,身材臃腫,根本不是他喜歡的類型,他的哥哥卻以這麼多年對他的恩惠作為要挾,讓他必須要這麼做。
後來兄弟兩個大吵一架,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李強居然直接代替李偉去和對方提了,親,等他知道的時候,一切都已經晚了。
他甚至還給了李偉女朋友一筆錢,讓她離開,一對有緣人就這麼被拆散了。
最後,李偉也沒有娶那個麵貌醜陋的女孩,兄弟兩個就此決裂,這些年再也沒有來往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