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出之前曾警員留下來的筆記本,“沒事,你們不記得了,我可以幫你們回憶,十七年前張曉梅出事的時候,你們可沒在家,而是在村子裏。”
“這不可能!我們根本就沒在村子裏,那個時候我們分別就是在家!”
看著男人激動的模樣,我聲音愈發低沉,“十七年前的事情,你們怎麼記得這麼清楚,再說了,這可是警察的調查記錄,做不得假!”
男人垂頭喪氣,十幾年前,他們的確不是在家,也的確是在村子。
原因很簡單,就是為了去找張曉梅的大爺,拿回被他帶走的那張字條。
“我們的目的僅僅隻是為了那張紙條,我們根本就沒有對張曉梅動手,我們和她的死也沒有一點關係!”
“要不然的話,十七年前警察就會查到我們,而且我們當初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按照筆記上記錄的來說,的確如此,可是他們卻忽略了一個人,那就是劉家的兒子,也就是想要娶張曉梅的那個男人。
他智力有障礙,從頭到尾都不在警方的調查範圍之內。
可實際上,當時的劉家一家人都在村子裏。
按照筆記本上麵記載的簡短內容來看,就連這個智力有障礙的兒子同樣也在。
我的目光在周圍掃視一圈,“你們兒子呢?我想要見見他。”
婦女慌亂的說道:“我兒子腦子有病,現在就隻有八歲孩子的記憶而已,他根本就什麼都不懂。”
“他智力是否在八歲?是否什麼都不懂,這不在我需要考慮的範圍內,作為當時在案發現場的一員,我必須要詢問他相關案件,而且八歲的孩子也能聽得懂人話吧?”
麵對劉家人,我必須要拿出咄咄逼人的態度,隻有這樣才能讓他們害怕退縮,否則態度太好,像是這種富貴人家,必然會打馬虎眼。
和這種老狐狸交流,我也算是比較有心得。
婦女還想說話,旁邊的男人按住她,“好,正好我兒子在家,我就把他叫出來。”
“但是警察同誌,有一件事情我必須要告訴你們,我兒子不僅智力不發達,他和正常人也不一樣,如果要是出了什麼事情,到時候後果你們可要自己擔著!”
說完,他轉頭看向旁邊的管家,“去,把少爺叫下來。”
“是。”管家恭敬的走上樓。
這劉家的做派可真是夠大的,又是少爺又是管家,弄的就好像是民國時代一樣。
過了不知道多久,樓上突然傳來腳步聲,我一眼就看到樓梯拐角處走下來的男人。
他十分高大威猛,今年三十多歲,但臉上的神情卻如同孩子一般,透露著好奇不耐煩,還有幾分害怕。
男人的身高至少在一米九以上,體重恐怕已經將近兩百斤,簡直就像是一座移動的小山。
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的腦海中突然想到了一種可能。
有的時候,最不可能的人,反而最有可能是凶手!
他的身高體型完全符合凶手的特征,在這樣體力壓製之下,張曉梅根本無法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