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第二個小組(1 / 2)

徐警官表麵上是在訓斥他們,實際上也是將兩人排除在外。

上麵的人見狀,隻能答應,“好,那就將方警官一個人並入到你們的隊伍裏,這總可以吧?”

“我們都同屬於一個係統,我希望大家能夠並肩作戰,而不是彼此猜忌。”

如此一來,我還沒有休息,就又要加入另一個隊伍。

對於我的到來,他們並不是很歡迎,畢竟多一個人,就少了一份功勞。

不過表麵上他們還是做的很好,徐警官特意拿來資料。

“這是我們目前為止調查到的所有線索,以及舊案之中的資料,你可以看一下。”

我拿過文件,認真閱讀。

這起舊案很大,而且很轟動,因為它是上個世紀末最大的一場滅門慘案。

一家三口全部慘死於家中,凶手留下了很多線索。

然而當時的血液DNA庫並不完整,雖然有凶手的血液,卻沒有辦法確定到底是誰。

二十多年的時間過去,對於這一點,仍舊沒有查出。

凶手要不然已經死了,要不然他就是一直在躲藏之中。

十幾年前身份證之中就需要錄入到個人DNA,而且如今不管是乘坐什麼,又或者是辦理任何證件,都需要用到身份證。

以往的身份證,過期就無法再繼續使用了。

“我們現在嚴重懷疑,凶手若是還活著的話,極有可能是藏匿在大山之中,方警官你覺得呢?”

聽到徐警官的話,我認同的點頭,“也隻有這一點才能說得通,又或者可能有人養著他。”

想要生活在城市裏,卻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證以及其他證件,唯一的辦法,就是花現金,而且不顯露麵貌。

“這倒也不失為一種可能。”徐警官點頭,“方警官,你還有什麼其他的見解嗎?”

“等我先看過這些資料再說吧。”

死去的一家三口,原本是居住在城東的一個獨棟小樓裏,當時還有很多的自建房,他們居住的正是這種。

自建房需要土地規劃局同意才行,但是那個時候一切都不是那麼完善,而且這一家三口也算是有錢有勢,所以房子是違規建築。

一家三口當時的年紀分別是三十五歲,三十三歲以及十一歲。

他們的職業分別是超市收銀員,包工頭以及學生,按照當時的走訪記錄來看,這一家三口雖然都是正當職業,但是做的事情卻惹人生厭。

比如說,死去的女主人是一個非常強勢的人,而且十分不好相處,還愛貪便宜,隻要是能占到便宜的事情,絕對不會自掏腰包。

至於男主人為人囂張跋扈,當了一個小工頭,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平日裏總是吆五喝六。

他們的兒子也繼承了父母身上所有的缺點,在學校裏不團結同學,有事沒事霸淩別人,在家裏對周圍的小孩鄰居也完全不客氣。

一來二去,這一家三口徹底變成萬人嫌,和他們有仇的人也不少。

比如說街坊鄰居基本上都和他們有摩擦,誰都有可能是凶手,但是這種小事還不至於殺人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