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的丈夫本名盧忠勝,模樣帥氣,當時在十裏八鄉也算是個有名的帥小夥子。
當時沈月嫁給盧忠勝,一是因為盧忠勝長得好看,二是因為盧忠勝的父母,都曾經對沈月有恩。沈月是看在盧忠勝父母的麵子上,抱著報恩的心態,這才嫁給了盧忠勝。
然而盧忠勝空有一副皮囊,卻是個人窮誌短,好逸惡勞的脾性。在沈月懷孕以後,盧忠勝說是要出去打工賺錢,讓沈月母女兩人過上好日子。
然而他第一次進城務工,就開始在城裏和別的女人勾三搭四,因為帥氣的模樣,很快就被一個喪偶的老富婆給看上,包養了起來。
這近十年來,盧忠勝回少華村的次數屈指可數,唯獨他父母分別離世的時候,才回來操辦了一下父母的喪葬事宜。
將沈月和女兒盧巧音常年留在村子裏,鮮有問津。
往日,盧忠勝在外麵被老女人包養的事情,都是村民們茶餘飯後私下討論的事情,因為沈月的性子火爆,還從來沒人敢當著沈月的麵問。
趙小龍今天也是看到沈月一個人在村支部吃幹饃,心有所感,這才忍不住好奇地想問明白情況。
沈月在趙小龍麵前,也沒瞞著,大大方方的承認了下來。
按沈月所說,包養盧忠勝的老女人本名曹小芳,今年已經五十五歲了,兩人還育有一個兒子。
“沈村長,我說句不該說的,你男人既然都在外麵跟別的女人有兒子了,想來這輩子也不會回來了,你何必苦苦等他呢,倒不如跟他離了,一了百了。”
趙小龍聽完,伸手一邊翻了翻兔子,讓兔子肉均勻地被火燒烤,一邊開口說道。
“等他?你想什麼呢,我怎麼會是在等他。”
沈月無語地搖了搖頭,道:“我娘家人死的早,當初幸虧我公公婆婆接濟我,這才能活下來。”
“可以說我現在除了少華村這裏的家以外,連個退路都沒有。”
“盧忠勝在城裏和老女人生活,少華村這邊的房子和地那就是我的,我為什麼要跟他離婚呢,反正離和不離的也沒什麼區別,這樣我至少能給我女兒提供個家,不至於流離失所。”
說到最後,沈月深深歎了口氣:“如果沒有女兒,我早離了。”
趙小龍這才明白,沈月之所以願意忍受這份寂寞,維係這段早已名存實亡的婚姻,完全是為了她的女兒盧巧音著想。
“嗯,對孩子來說,這或許是最好的一個環境。”
趙小龍點了點頭,如此說了一句。
接下來,兩人一時都在沉默,唯有火堆不斷劈裏啪啦地響著,兔肉漸漸被烤得外酥裏嫩,肉香撲鼻。
很快,兔肉就徹底烤好了,趙小龍將火堆撲滅,撕下來一個熱氣騰騰的兔腿,遞給沈月:“來,沈村長,吃吧。”
“謝謝,小龍你也吃。”沈月早已垂涎欲滴了,接過兔腿,一邊吹著氣,一邊張開豐滿的紅唇吃了起來。
趙小龍之前吃了狗肉,肚子不餓,所以並沒有吃,而是又撕下一條兔腿,拿在手裏慢慢置涼,等到沈月把第一個兔腿吃完以後,又給她遞了過去。
沈月怔怔地看著趙小龍:“你不吃嗎?”
“我吃過了,不餓。”趙小龍笑道。
沈月抿嘴笑了一下,接過兔腿,隨口問道:“你中午吃的什麼?”
“狗肉。”趙小龍回答道。
沈月美眸微微睜大,好奇地問道:“狗肉?哪來的狗肉?”
“王茂家的那條黑狗。”
趙小龍解釋道。
沈月驚呼道:“什,什麼?王茂家的黑狗?那條黑狗可是王茂的命根子呀!你就不怕王茂那個老東西找你拚命?”
“嗬嗬,就是條惡狗罷了,吃了也是為民除害,更何況,我們也是花了錢的。”趙小龍淡淡一笑,毫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