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保證書(1 / 2)

“對不起了,嫂子,昨天是我一時高興,給忘了,才沒說清楚,這一切都怪我,你要是有氣,盡管衝我撒。不過我那小姑子是個糊塗的,說要是不給20塊錢,情願把孩子扔掉也不給人收養,我知道這是無理的要求,可家裏窮,沒有閑錢墊,隻能請兩位出這筆錢了。”

王菊蘭也知道是自己這邊做的不對,隻能陪著小心。

她昨天下午忙的暈頭轉向的,是真忘了,不是故意隱瞞的。

隻希望這兩口子千萬別反悔,不然再想給孩子找個這樣好的人家,是幾乎不可能了。

“把錢給你們也可以,但給了這20塊錢,就相當於直接買斷了她和親身父母那邊的關係,你們必須給我們寫個保證書,說明以後這孩子和你們沒有一點關係了,不管這孩子將來多有出息,生活的有多好,她父母都不能去縣裏尋她,不能去打擾她的生活。”

李英來剛聽見王菊蘭的話,心裏特別生氣,不過轉念一想,這也是好事,有了這20塊錢,她就能徹底了了這閨女和那家人的關係,他們不吃虧。

“這,這恐怕要回去和我小姑子商量一下。”

自己小姑子那種人,要是見到有利可圖,怎麼可能不往上貼,一時間,王菊蘭也有些拿不定主意。

“商量啥商量,我答應了,隻要給了這20塊錢,以後這孩子就和我閨女那一家子沒有任何關係了,就算是街上碰見,我們也當做不認識,絕對不給你們添一點麻煩,給了錢,以後這孩子就徹底是你們兩口子的。”賈母當機立斷的說道。

人家都願意收養這孩子,還願意出20塊錢了,他們哪能沒良心的再貼上去。

最主要的是,家裏的那點米要見底了,她不想一直用精細糧食養著這孩子,就直接替閨女答應了。

“行,我寫個協議,一式三份,等你們和孩子父母都簽了字,就讓小丫給我們送過去,保證一手交保證書,一手交錢。”康春帆見對方答應,爽快的說道。

此時也暗自慶幸,還好他們剛來時,留了個心眼,自己隻說姓康,叫他老康就行,並沒有透露名字。

而媳婦也隻說自己叫英蘭,這名字滿大街都是,李小丫也是他們拐了好幾道彎兒的親戚,根本不知道他家住在哪,就算這家人以後反悔,想找到他們也難。

見媳婦同意自己的想法,康春帆立馬從自己帶的包裏拿出紙和筆,開始寫了起來。

本來是上班的時候會用到,就一直習慣的帶著了,沒想到這時候竟派上用場了。

“買賣孩子是犯法的,要是這事傳出去,不但要坐牢,你閨女一家子也不知道被傳成啥樣,以後在大隊裏也不好做人。等我閨女長大了,聽到這樣的話,心裏也不舒服,所以這件事,咱們這些當事人知道就行了,不要對外說,我在保證書上也隻寫這20塊錢,是給她母親買營養品的,沒說是賣孩子的錢。”

康春帆怕將來閨女從別人那聽到什麼閑言碎語,對她的心理有影響,也怕最後事情敗露,被定性為買賣兒童,從而受到處罰,就耐心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