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閨女就是吃的虧太少了,才會這麼四六不分,既然這樣的話,那就讓她多吃點虧,早點清醒起來,這樣也能少給自己和大哥惹麻煩。
她娘會同意讓愛華在她家搭夥,無非就是想騙一些錢和糧食罷了,不過能讓閨女吃一塹長一智,長點心眼兒,損失點就損失點吧。
不然就她閨女那樣的性子,將來肯定吃大虧,到時候就不是一點糧食和錢能解決的了。
“娘,你給我點兒錢,知青院那邊不少東西需要添置,要大家一起兌錢,我手裏的錢快花完了,你再給我點。”
丁愛華今天過來的主要目的,除了讓她娘認清大舅一家的為人之外,就是要錢。
“昨天我不是給了你10塊錢嗎,就算知青院再怎麼添東西,也不可能花的完,你一個小孩子,手裏拿著那麼多錢幹啥?你需要什麼私人的東西,直接和我說,如果合理,我自會給你買,那10塊錢是你三個月的零花錢,不到時間,我一分錢都不會多給你的,你就死了這條心吧。”
她讓閨女下鄉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想通過幹活鍛煉,讓她改改性子,最起碼變得能吃苦一些,咋可能給她錢讓她享受,所以就直接拒絕了。
無論丁愛華怎麼說,寧會芳都堅決不鬆口,還直接把人給趕出了辦公區,她有工作要忙,可沒時間和閨女在這耗。
丁愛華沒告狀成功,還沒要到錢,心裏氣的不行,恨不得把她娘大罵三天三夜,可她還要靠著她娘生活,鬧脾氣可以,罵人是絕對不行的,再氣也隻能忍了。
這一切她都不敢讓其他知青知道,生怕別人嘲笑她,在胡同裏發泄完自己的情緒之後,又滿臉堆笑的去了供銷社找其他知青,堅決不讓別人看出自己有不如意的地方。
特別是雷東林那裏,她一定要表現出自己很受父母的疼愛,將來她娘也會把工作讓給自己的假象,這樣才有可能讓雷東林重新審視自己的價值,轉向自己的懷抱,幫自己回城。
能在供銷社上班,是很受人追捧的,就算雷東林現在喜歡的人是寧紅瑤,光這一份供銷社的工作,就足以抵紅瑤千百個優點,畢竟一個無業遊民和一個供銷社鐵飯碗相比,傻子都知道該怎麼選。
農曆八月初六這天,是寧豔秋出嫁的日子,寧紅瑤作為寧豔秋最好的朋友之一,一大早就起床,來到了寧豔秋家。
“豔秋,你這軍裝可真漂亮,比供銷社裏賣的還要好看,你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新娘子。”寧紅瑤剛進門,就見寧小蘭正盯著寧豔秋的衣服誇獎。
這時候流行穿軍裝,大家也都喜歡買軍綠色的布料,仿照著軍裝的樣式做衣服,寧豔秋能穿著真正的軍裝結婚,是很有麵子的一件事。
“是吧,我也覺得好看,不過這還得感謝紅瑤,要不是她,我可弄不到這麼好看的衣服,聽說這軍裝還是從部隊流出來的,一般人有錢都買不到呢。”寧豔秋很是得意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