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 分配住處(1 / 2)

“那你說怎麼辦?總不能讓秋菊和雷東林住一個屋吧?”薑玉蘭沒好氣的回答。

“你胡說什麼!東西兩間主屋房間比較大,住三個人也綽綽有餘,李秋菊就搬去和丁愛華她們住,我們剩餘的三個男知青住西屋,你們兩個結婚後去住西廂房,剩餘的一間就暫時當做雜物房,等以後有新知青來了,再做安排。”

聽見薑玉蘭隨口胡咧咧,雷東林立馬嚴厲的製止,然後就把他的規劃說了出來。

他這麼做,一方麵是為了讓男女知青都是一樣的住宿條件,達到公平,另一方麵是他早已通曉人事,想離新婚的夫妻倆遠點,省得自己上火。

本來來到這鄉下,他就夠憋屈的了,要是再天天被迫聽牆角,日子就更不好過了,還是不要受這個罪的好。

“憑什麼讓秋菊搬去我們屋住,我們屋現在住兩個人都已經滿滿當當的了,再加一個人咋住得下,我不同意。”丁愛華立馬站出來,大聲反駁。

“我也不同意,憑啥他們兩個結婚,要犧牲我和愛華的屋子,剩的不是還有一間廂房嗎?空著也是空著,就讓李秋菊自己住去,想和我們一個屋,沒門兒。”

關係到自己的利益,範軍麗也不再裝好人,立馬站出來表明態度。

她們兩個住的好好的,再加個人多不方便。

“雷知青,我去廂房住吧。”李秋菊也不想和這兩個人一個屋,畢竟她們都不喜歡自己,勉強住一起隻會增加矛盾,還不如自己一個人住著清靜呢。

“行,這可是你自己選的,你考慮清楚,以後就算後悔,也不可能再給你換回來的。”

李秋菊一看就是沒經過人事兒的小姑娘,根本不懂其中的門道,不過既然她願意,那自己求之不得,這樣自己就不用得罪丁愛華和範軍麗了。

“不後悔,不後悔,雷知青你放心吧,我絕對不會後悔的。”

她和丁愛華一點都合不來,要是住在一起,指不定被怎麼欺負呢。

她要是住廂房,就是一個人一間房,那自己想咋布置咋布置,想幹啥幹啥,別提多痛快了。

她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自己住過一間房,這麼好的條件,她之前想都不敢想,咋可能會後悔?

“行,既然房子的事商量好了,那就這麼定了,需要搬屋子的,晚上回去後都把東西收拾收拾,明天下工後直接搬。”

張玉廣和牛誌斌不吭聲,雷東林就當他們同意了。

“對了,你們要辦酒席嗎?”

這是他們知青院第一次有人辦喜事,他作為知青裏的老大,怎麼也應該幫點忙。

“不辦,我們兩個手裏的錢都不多,自己過日子都緊巴巴的,哪有錢買菜和肉辦酒席,領個證,買點兒喜糖給大家發發就行了。”

薑玉蘭願意結婚,都是為了逃避勞動,根本不是自願的,要不是安國慶不好忽悠,她證都不想領,更不願意大張旗鼓,費時費力的去辦酒席,就直接開口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