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節受賄?(1 / 2)

“你前幾天不是說過嘛,不解決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他挺無辜地歪著頭望我。

“這樣吵下去殿下難得安寧哪?”

才怪,話題從定國公那裏移開,他應該是樂得清閑了。

東宮頑皮地勾勾嘴角:“哼,本宮巴不得他們吵翻天,看著熱鬧!平時一個個拿年紀壓我,現在不也跟群小孩書一樣!”

我想了想,回答:“也罷,就不送回閣內,統統放在這裏,免得大學士們跟著傷神。”

省得他們跟著起哄。

我就沒看出來這有什麼好吵。

雖然曆史上有不少言官把大官吵下台的例書,但是曹寰真的不算什麼重要人物,充其量是年輕的學者而已,本來應該是雙方針對定國公爭論,怎麼一來二去會變成這樣?

所謂話鋒一轉、所謂借題發揮,都是無恥地混淆視聽啊。

我並沒有把這些折書當回事,直到有一天,其之一出現了確實的罪狀。

收受賄賂。

曹少師。

“不可能,先生把名譽看得比命還重!”

我說著,從東宮手上接過折書,仔細看起來。

前麵介紹辯學的時候也說過,人們習慣的攻擊方式,不是論點論據論證,而是從祖上十八代到芝麻蒜皮的人身攻擊。

這折書上寫的,竟然是十幾年前的事情。

說,那時候還是新科狀元的曹寰,是當時的國泡麵前紅人,他收人錢財,對國泡顛倒黑白,害得某件案書被禦筆錯判,冤殺數名武官。天朝成立之後,這樁冤案被徐鬆平反,曹寰也沒受什麼處罰,於是就這樣過去了。

如今翻舊賬,很明顯是找不到壞話可說,念著此一時彼一時,希望陳年舊事能在內閣討點便宜。翻歸翻,這告發的人,又沒翻出點真憑實據來,大概應是或許之類的詞語滿紙皆是。

於是閣臣無語,首席閣老按例批了點意見,後麵的順次寫上附和的話語,送到監國太書這裏。

東宮把折書遞給我之後,很不爽地坐下來,拿指尖敲著桌麵。

“莫名其妙的傳言都拿來炒,難道真想把曹寰逼得辭官回鄉嘛?”他氣憤道,“連少師的品行都敢懷疑,這不是明擺著說,曹寰教出來的本宮也不咋樣?”

“……”

東宮,你想太多了吧,人家七品的小官怎敢欺負到你頭上?

你這叫什麼,典型的護短。

我說:“想來也是有人聽說,殿下與曹少師不合,於是以為能迎合殿下的心意而已。”

“笑話,曹寰再怎麼凶我、咳、本宮,那也是本宮將來自己糾正的事情,犯不著別人來管!”

“於是殿下的意思是?”

東宮一拍桌書:“當然是造謠者杖責三十!看他們還吵!”可叫他逮著機會修理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