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在的韓如影的境況不同了。首先,她已經不是那個手下有人可以使喚的大小姐了。第二,她已經沒有了家,可以說是無家可歸。這就注定她隻有在外麵漂泊流浪。
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韓如影沒有錢。一個什麼也沒有的人,居然錢也沒有,那怎麼去流浪?流浪都無法成為可能。最有可能的是成為一個乞丐。
不過,韓如影絕對不會淪落到跪地乞討的境地。她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即使現在守窮。她也不會低三下四的去找別人乞討要錢。
更何況她生得那麼漂亮,漂亮的樣子,且帶一些楚楚可憐的樣子!別人也會施舍,拿錢給她花的。
所以,韓如影絕對不會窮得沒有錢花。
韓如影絕對不是方浩想象中那種脆弱得要人同情可憐的女子。她很自信,而且很獨立。她既然走了,就絕對不會主動回來找方浩。即便是受窮,日子過得捉襟見肘,他也不會回來找方浩的。
如果方浩早一點兒找到韓如影,或許韓如影可以少受一點兒苦。所以,現在方浩也變得十分著急起來,他迫切想要找到韓如影。
其實著急是沒有任何用的,越急越是辦不好事兒。方浩明白,要找到韓如影,必須要找對方法。
自己的方法不一定可靠,別人的方法,不一定不管用。
最管用的方法就是在街頭發傳單,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在電線杆或者公告欄,樓角巷口張貼尋人啟事。
方浩是一個實事的人,他怎麼想,就怎麼去做了。也不管別人怎麼說。每天的傳單發出出去,不管能不能成事兒,方浩還是希望收獲才行的。
即便是韓如影看到傳單後,不自己來找方浩,也會有人替方浩去幫他找韓如影。
可是方浩又害怕韓如影看到了尋人啟事後,可能會因為故意逃避而躲著他。
想到這裏,方浩心頭變得複雜起來。不行,得把張貼的尋人啟事給撕掉,不能讓韓如影看到。方浩心頭是這樣子想的。
就在方浩在撕巷子口牆壁上的尋人啟事時,方浩覺得身後有一雙眼睛看著他。他以為是管環境治理的人。他急忙說道,“不要著急,這些廣告是我張貼的,我負責把它們全部都清理掉就可以了!”
可是他身後的人卻微微一笑,對方浩說道:“我說朋友,你要找的人找到了嗎?就這麼把尋人啟事給撕了?”
方浩本想回答他的話,但方浩回頭一看,他身後的卻是立著的一個乞丐。
和所有乞丐一樣的就是,他蓬頭垢麵,衣衫襤褸。唯一和別人不同的是,他很年輕,雙眼炯炯有神。看人的眼神似乎也與別人不同。他總是歪著腦袋,斜著眼睛看人。
“我能不能找到人,關你什麼事兒呢?你關心一下你的一日三餐,能不能吃飽吧!”說著,方浩掏出了一張百元大鈔,遞到那乞丐的手頭說道:“去買一些吃的,好好吃一頓,再去休息吧!”
乞丐卻沒有伸手接方浩手中的錢,他對方浩一笑,眼睛從那百元大鈔上移開。
方浩一笑問道:“怎麼?你嫌太少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