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靜海沒怪你吧?”
林正卿擺擺手,笑道,“怪?肯定是怪的。不過,他雖是常務,但我好歹也是副館長,他怪我又能怎樣?我裝傻充愣就是了,就當聽不懂他的暗示。不過,他拿我沒辦法,拿你們可就開刀了。他讓我直接給你們下通知了,讓你們一個月內撤出博物院。”
我看了看林正卿拿過來的告知書,然後轉手就又遞給了蘇沫。
蘇沫是看的眉頭緊鎖。
“通知,領導讓我下,我不得不下。現在送給你們了,等一下給我簽收一下啊!”
“我們這麵子也算夠大了,讓你這個副館長親自送通知,也是沒誰了啊!”
“我也不想呢,但這是人家曲靜海特別交待的,說我親自通知你們,顯得我們金博很是正式。其實這家夥就是要讓我難受,他知道跟你們合作是我拍板決定的,所以,還專門讓我來通知你們。這是故意在打我的臉呢!”
林正卿說著話卻是雲淡風輕,好像這話裏的主角不是他本人,而是其他人一般。
但是旁邊的蘇沫卻是看著那告知書一臉的鬱悶,不禁嘀咕起來。
“姑蘇那邊的合同還沒下來,不知道金陵這邊一撤出來會不會影響姑蘇那邊呢?”
這話一出林正卿不禁放下茶杯趕忙擺擺手,“不影響,不影響啊!”
“可是,姑蘇那邊就是”
未等蘇沫把話說完,林正卿就轉身去拿他的包包。
他是邊拿他的包邊笑道,“姑蘇就是對標著金陵才跟你們合作的,對不對?”
“對啊!”蘇沫點點頭。
“那隻要你們不撤出金博,正常營業不就行了麼!”
“可是這告知”
我不禁笑著打斷蘇沫,“林教授給我們留了個後手,且看是何後手。”
“後手?”
林正卿從他的公文包裏掏出了一疊紙,然後遞給了我,“後手!”
我接過來一看,是合同。
“幾個意思?”
“先仔細看條款。”
我趕緊翻了翻那一疊紙,是兩類四份合同,分別關於共飲一江水咖啡館和溪畔工坊的合作協議。
“這不是我們之前簽的合作協議麼?”
“看時間和條款。”林正卿再次提醒我。
我先瞄了一下時間,去年底的,新合同。
“不是,蘇老板,我們什麼時候跟博物院重新簽署合同了?”
我轉頭看了一眼蘇沫,蘇沫也不禁看了看合同。
“沒有啊!”
林正卿不禁嗬嗬的笑了起來,“有!”
我一看他這得意的小表情,立馬就會意了他的意思。
這是他留給我們的後手。
合同我再仔細一看,這兩類都是重新簽署,並且特別備注是在之前合同的基礎上追加的合同。
合同條款跟之前的合同比起來,沒多大變化,也就增加了幾條。
比如獨家經營,合同期甲方金博隻能跟乙方溪畔工坊或共飲一江水咖啡館合作,不能跟其他方合作。若違約,需支付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剩餘合約期的合理利潤作為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