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又換對手(2 / 3)

次日,安娜妮出麵替葉漢在白理覺麵前求情,並透出風聲,葉漢願出一筆錢解除過去的恩怨。

白理覺是一個最重實際的人,自知難以挽回局麵,也落得個拿一筆好處費。經雙方協商,以12萬元了結過去的恩怨。

這件事情辦妥之後,恰逢馬濟時任期已到,新接手的澳督羅必信正在辦理有關接替手續。就這樣,簽訂合約的事仍得等一段時間。

兩個多月過去後的1962年3月30日,在裏斯本葡國海外部秘書長辦公室裏,羅必信代表澳門政府,賀明高代表新公司,在海外部秘書長高德等人的監證下,互簽了承辦澳門博彩業的合約。

新合約的條款主要內容如下:簽約60天後成立新公司,新組建的澳門旅遊娛樂公司,投資額不得少於300萬元。其中55%的資金要繳存西洋銀行,作為履約的保證。1962年、1963年、1964年,每年要向澳門政府繳博彩稅3167萬元。1965年至1969年,每年要增繳稅款30萬元。公司每年淨利,規定10%用於澳門慈善事業,90%由公司建議、經澳門政府同意,用於發展澳門經濟、工商事業。在1962年度內,分三次繳保證金共3167萬元。此外,公司要興建一家擁有200間客房的酒店、三間新型的餐廳飯店和一間國際水平的博彩娛樂場,發展新口岸地區;購置水翼船,改善港、澳交通;為保持內港暢通,每年浚深河道100萬立方米。專營年限8年,每3年修訂合約一次。

話說1962年4月初,葉漢、賀明高從裏斯本飛回澳門,開始籌劃新公司的成立。經過一個多月的緊張準備,“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正式掛牌。

5月中旬,就“娛樂公司”成立後的班子任職事宜第一次在“新花園賭場”辦公室裏召開董事會議。

到此為止,葉漢這輩子與泰興公司這場曠日持久的賭博終於勝利。贏是贏了,但贏得十分艱難。為此,他幾乎付出了畢生的精力與心血……現在,他感覺到很累,一種類似虛脫的累。既然已經徹悟賭博、徹悟人生,他不想再與人爭鬥了,隻希望後半生能在一種寧靜的日子中度過。

因此,他做好了讓步的打算,不與賀明高爭鬥。會議剛開始,葉漢就說:“關於任職的事,首先我提出自己的一點意見。明高是法定持牌人,董事長就由他擔任好了。他是我們的龍頭,對業務方麵我經驗稍多一些;第二把交椅——總經理的位置就由我來坐好了。各位有沒有不同意見?”

沉默片刻後,賀明高見其他兩位不說話,幹咳一聲道:“我不當董事長。”

“為什麼?”葉漢吃驚地問道。

“因為我是法定持牌人,我不能以此居功,讓合作夥伴不高興。”

“你想做什麼?”

“做總經理。”

葉漢耐心地追問道:“那麼,董事長誰來當?”

賀明高斬釘截鐵地說:“我認為鄢之利最合適。”

葉漢倒抽一口涼氣,吃驚地望著賀明高。此刻,他終於明白自己的想法是何等錯誤。“人生如賭”,隻要活著,就等於還坐在賭台上,你即使不願賭,對手也由不得你——現在,坐在對麵的敵手就是賀明高。

就在這一刹那間,因為受到刺激,他本能的賭性又發作了,跳起來質問道:“好呀,賀明高,你做總經理,你姐夫做董事長,這不成了你家的公司了嗎?既然你存心要排擠外人,當初為何還把我拉進來?”

霍英東連忙將葉漢按回座位:“葉先生息怒,以和為貴,以和為貴。新公司才成立,不能為這些小事傷了和氣。”

葉漢坐在沙發上,仍然氣咻咻地說道:“一開始就擠掉我,日後我還能呆得下去?”

“葉先生言重了。”鄢之利插話道,“職務是根據各人的長處來安排的,目的是按能力行使職責,不存在擠掉誰。其實我也不適合當董事長,我這人生活散漫。對了,霍先生在這方麵有專長,在香港管理上千人的大公司都管得有聲有色,這董事長由他當好了。”

賀明高立即附和道:“好吧,我也同意。現在總該沒有‘私家公司’的嫌疑了。那麼,總經理由誰擔任呢?”

霍英東立即說道:“賀先生是法定持牌人,職位當然不能太低,你自己也提出擔任此職,葉先生、鄢先生,你們的意見呢?”

葉漢處在三麵夾攻中,他能有什麼意見?這時候,他才強烈地感覺到,從一開始,自己就處在劣勢中,後悔當初不該同意賀明高加盟——這念頭隻在腦海中一閃,他就在心裏暗罵自己,真正的賭徒是永不言悔的,既然已經坐上了台,不管對手有何等強大,都要賭完這一局,直至最後連短褲都輸了……

第一鋪,葉漢徹底輸了,很顯然,對手就任職問題是經過秘密協商的,這好比賭台上的舞弊,雖不道德,但葉漢未能識破,也隻能讓它成為事實。

接著,霍英東代表公司,宣布葉漢、鄢之利為常務董事。

職位確定後,是股份的分配問題。這一點,暫按人均分配,做四股投資。

資金最少的葉漢,在交納股金時,其中一部分是與政府辦公廳的官員應酬、疏通關係,向中央酒店舊賭場的從業人員挖角吃飯的費用,還有律師費、調查費、應酬費,共計20多萬。

賀明高拿著這些票據退回給葉漢:“葉先生,這些不能算數。”

葉漢強咽下一口氣,問道:“為什麼不能算數?”

賀明高說:“新公司5月份才成立,而這些賬目都是3月份以前的,這如何做賬?”

葉漢哽咽了,很久才回過氣來:“這都是為創建新公司墊下的呀,特別是在裏斯本花掉的那筆錢,你親眼得見,難道還有假?”

賀明高用手絹在鼻下揩了一下說:“我親眼得見是一回事,財務製度又是另一碼事,不能混為一談。按道理,前期投資可以算算,但必須建立在健全的財務製度上。比如四個人各掏出10萬或20萬元,交在會計與出納手中,需要開銷時,再去支取。問題是當初高可寧的勢力十分凶猛,投標取勝還在未知中,‘新公司’還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一旦失敗,再多的花費等於零。我承認葉先生掏錢最多,但都是你自願的,並沒有誰強迫你。加之你與泰興公司乃是不共戴天的對手,那些錢其實等於是與高可寧賭博下的賭注。霍先生、鄢先生,你們認為呢?”

葉漢啞然,第二“鋪”他又賭輸了,他咬著牙,憤怒地把票據扯碎,扔在地毯上,再連啐幾口痰……

賀明高見霍英東、鄢之利不說話,笑著對葉漢說:“這一‘鋪’你還是贏了嘛,高可寧被你逼離了賭台,你也實現了多年的願望。”

葉漢瞪望著賀明高沒好氣地說:“高可寧雖然離開了賭台,但我的對麵又換了你。你比他更可怕!”

賀明高訕笑道:“那可不一樣,我和你是同一條戰線上的朋友。”

“這正是可怕之所在。”

第一次董事會議就在葉漢不停的吐痰聲中結束。接下來就是新公司的具體運作事務。由於葉漢有情緒,不願盡心盡力,賀明高、霍英東、鄢之利三個人又不懂賭場管理,生意上紕漏百出,無法進入正常軌道。

賀明高慌神了,立即召集霍英東、鄢之利研究對策。

三人一致認為,要搞好賭場,還非得葉漢不行。葉漢有情緒,必須想辦法調動他的積極性。

霍英東提議,最好的辦法是把專營權轉讓給葉漢。賀明高先是不同意,但一下子又想不出更好的主意來,最後決定把鄢之利安插進去,算是監視葉漢。

1962年5月26日,董事局召開第二次董事會議。

這次的會議在澳督府內進行,會議內容是簽訂轉讓合約,將專營權轉讓給“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代表公司簽名的是葉漢和鄢之利。合約的第一條規定:凡有關賭場經營業務方麵的權力,由葉漢在總經理賀明高的指導下分管。

葉漢總算挽回了一點麵子,為了尋找安慰,他開始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他以自己的聰明及罕見的敬業精神,對新賭場進行擴建、改革。娛樂公司除了在“新花園”開賭外,還在新馬路的中央百貨公司、十月初五街七妙齋、福院新街等地開設了賭場。

在賭博品種方麵,以前澳門政府隻限“番攤”、“骰寶”及“牌九”等幾種,葉漢向政府提出,因為賭稅增加,希望政府允許西方流行的博彩品種進入澳門,以便廣開財路。

於是,在葉漢的賭場內有了“二十一點”、“輪盤”、“百家樂”、“金露彩票”和“老虎機”。